粵民發〔2021〕112號
各地級以上市民政局:
為進一步規範誌願服務活動,保障誌願服務組織、誌願者、誌願服務對象等各方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誌願服務條例》《廣東省誌願服務條例》相關規定,省民政廳研究製定了《廣東省誌願服務協議(示範文本)》(以下簡稱《服務協議(示範文本)》),現予以印發。
請各地充分認識推行《服務協議(示範文本)》的重要性,加強工作宣傳力度,鼓勵和引導誌願服務組織、誌願者等按照《廣東省誌願服務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依法簽訂誌願服務書麵協議。各地在執行過程中如有問題或建議,請及時與省民政廳聯係。
廣東省民政廳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