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麵:
    字體:
    對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民政局 殘障人福利 《廣東省加強兒童保障體係建設的意見》政策解讀
《廣東省加強兒童保障體係建設的意見》政策解讀
來源:廣東省民政廳網站   時間:2020-07-10 19:01:46   瀏覽:-
字號:

  2020年6月9日,《廣東省加強兒童保障體係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印發。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意見》出台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近年來,廣東省兒童福利工作的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形式都有所拓展,兒童福利領域風險防範壓力增大,亟須進一步加強兒童保障體係建設。出台《意見》是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有利於夯實我省兒童福利工作製度基礎,有利於協同推進我省民政事業大救助、大養老、大兒童保障、大慈善、大社會治理“五大體係”高質量發展,助力構建我省民政高質量發展新格局。

  二、《意見》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意見》共二十條,分為加強生活保障,推進各類保障,落實監護責任,加強關愛服務,提升服務能力,健全保障機製等六個部分。一是對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家庭兒童、特困供養兒童、困難殘疾兒童以及兒童臨時救助等分類保障予以明確,突出“兩兜底、四保障”,即“生活兜底、監護兜底”和“教育、醫療、康複、住房四保障”。二是針對近年來多發的兒童無人監護和監護不當情形,明確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落實臨時監護和兜底監護,明確對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定期走訪排查,落實相關部門、機構和個人的強製報告職責。三是針對近年來多發的兒童心理問題,提出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兒童精神關懷,通過政府購買人際調適、心理疏導等專業性關愛服務等。四是針對提升兒童保障服務能力,明確穩步推進兒童福利機構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建設和轉型升級,開展試點探索區域性集中養育,提升養、治、康、教一體化服務水平。五是針對兒童福利領域基層工作隊伍缺乏的現狀,提出加大專業技術崗位開發力度,按規定享受津貼,納入係統職稱評聘體係等。六是針對提升兒童關愛服務的廣泛性,提出了發揮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示範帶動作用,培育兒童服務類社會組織,發動社會力量參與兒童關愛保護。

  三、《意見》有哪些創新舉措?

  一是要求落實監護責任的三層職責,明確各方監護責任。《意見》首次明確強化家庭監護、落實臨時監護、履行兜底監護職責,明確父母及其監護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員會、教育、民政、公安、共青團、婦聯、關工委等部門和組織的職責,重點強化了民政部門的臨時監護和兜底監護職責。

  二是明確落實強製報告職責,防範兒童遭受不法侵害。《意見》明確在工作中發現兒童失蹤、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履行強製報告職責。明確對向負有強製報告責任的單位、個人或向公安機關投訴、反映或舉報的其他公民和社會組織,及時給予表揚獎勵。有利於落實強製報告主體責任,有利於群防群治,有利於及時救助。

  三是針對兒童保障領域重大風險,提出了強化風險防範措施。《意見》明確要求民政、公安、民族宗教事務、市場監管等部門落實責任,應對收留撫養孤棄兒童的民間機構全麵排查。明確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疾病防控、生活照料、醫療康複、崗位安全、值班巡查、檔案管理、強製報告、應急管理、進出登記等要求,對在機構外就醫、就學、康複、家庭寄養的兒童,嚴格按照規定做好標準評估、協議簽訂、實地走訪和檔案管理等工作。

  四是開展公辦兒童福利機構改革試點,實現全省縣級未成年救助保護機構全覆蓋。《意見》明確要開展公辦兒童福利機構改革試點,探索開展區域性集中養育。支持廣州建設兒童綜合康複中心,支持深圳打造基層兒童關愛服務先行示範區。明確救助管理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及其他合適的實體機構承擔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力爭到2022年底實現全省縣級未成年救助保護機構全覆蓋。

  政策文件:廣東省民政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加強兒童保障體係建設的意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