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機關各科室、站、中心、分局:
現將《梅州市林業局2016年擬作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應當遵循科學、民主和合法的原則,遵循公眾參與、專家谘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製,具體程序按照《梅州市林業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試行)》(梅市林字〔2014〕118號)執行。若執行過程中需調整目錄,請向局辦公室反饋。
附:2016年度梅州市林業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梅州市林業局
2016年4月17日
2016年度梅州市林業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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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決策事項名稱 | 組織承辦部門 | 決策時間計劃 | 是否組織聽證或論證 |
1 | 組織開展《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條例(草案)》起草工作 | 政策法規科 | 5月30日前 | 聽證 |
2 | 編製《廣東省梅州市國家森林城市建設總體規劃》 | 創森辦 | 9月30日前 | 論證 |
3 | 設立南壽峰等11個市縣級森林公園 | 自然保護區管理科 | 11月30日前 | 論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