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和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切實保護我市野生動物資源,嚴厲打擊各類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生態平衡,推動我市生態文明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和《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參照廣州、深圳、汕頭、清遠等地市級人民政府相繼出台的政府通告,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關於加強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的通告》(征求意見稿),現向全市人民和社會各界廣泛征求對該《通告》(征求意見稿)的意見,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各行政、事業、企業單位以信函、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提出意見。來信請寄梅州市梅江區彬芳大道55號市林業局自然保護區管理科,郵編514021,傳真發至0751-2267318,電子郵件發至mzslyjbhk@163.com。
征求意見期限:即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
附件:關於加強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的通告(征求意見稿)
梅州市林業局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
關於加強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的通告
(征求意見稿)
為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和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切實保護我市野生動物資源,嚴厲打擊各類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生態平衡,推動我市生態文明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和《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受保護的野生動物資源屬國家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和破壞,禁止非法捕獵野生動物。
受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受保護的野生動物的種類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廣東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第一批)》、《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簡稱:三有名錄)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Ⅰ、附錄Ⅱ和附錄III》等野生動物保護名錄的最新更新內容執行。
二、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除自然保護區、自然保護小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郊野公園、濕地公園及其他公園列為永久禁獵區外,其他區域自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實施全麵禁獵,禁獵期5年(經批準依法建立的狩獵場不受此限)。
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地槍、排銃等工具進行獵捕,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熏、網捕等方法進行獵捕。
四、禁止破壞本市行政區域內野生動物生息繁衍場所及其生存環境。
五、因科學考察、資源調查、馴養繁殖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捕捉野生動物的,必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辦理特許獵捕證或狩獵證。持證人工馴養的“三有”野生動物的管理按我國現行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六、林業、農業、工商、食藥、公安、海關、交通、鐵路等部門要各司其職,緊密配合,加強對獵捕、出售、收購、運輸、攜帶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及產品行為的監督管理,防止非法獵捕受保護的野生動物流入集貿市場和經營場所。
七、公民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發現非法獵捕野生動物和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的行為,應積極檢舉控告。陸生野生動物舉報電話:梅州市林業局自然保護區管理科0753-2267318,梅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0753-2258321;水生野生動物舉報電話:廣東省漁政總隊梅州支隊0753-2261326。
八、違反上述規定的,由縣級以上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九、本通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