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梅州市立法條例》等有關規定,我局擬對《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條例(草案建議初稿)》舉行聽證會,征求社會各界人士意見。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機構
梅州市林業局
二、聽證內容
《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條例(草案建議初稿)》
三、聽證會時間
2016年4月19日
四、聽證會地點
梅州市林業局8樓會議室
五、聽證會參加人員及產生方式
(一)聽證參加人
本次聽證會聽證參加人名額共21名。其中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1名,法律專家3名,相關行政機關、行業代表和行政管理相關人士共10名,社會各機構、組織和各界人士共5名。
1、社會各機構、組織和社會各界人士,采取公開自願報名。報名人數超過計劃人數時,采用隨機選取方式產生;報名人數不足時,由我局委托相關機構推薦產生。
2、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專家、相關行政機關、行業代表和行政管理相關人士,由我局邀請。
(二)聽證旁聽人員
受聽證場地限製,聽證旁聽人員名額3名,采取公開自願報名,根據報名情況,按照報名時間順序選取。報名人數不足時,不再增補。
六、報名辦法
凡有意成為聽證參加人、聽證旁聽人員可通過下列方式報名參加:
(一)申請人可直接到市林業局政策法規科現場報名;
(二)下載本公告附件中的申請表格,填寫後傳真或郵寄至市林業局政策法規科。報名者請按要求如實提供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身份證號碼、居住地址、聯係方式等個人信息。
(三)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3月18日至3月29日(現場報名時間: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號(郵編:514021)
聯係人:政策法規科 賴遠鑫
聯係電話:2256938 傳真電話:2256938
七、聽證會須知
(一)申請參加聽證的公民須年滿十八周歲。聽證申請人經我局審核合格後獲得參加資格,由我局發放《聽證會通知書》及聽證會相關材料,聽證參加人憑我局發放的有關憑證出席聽證會。
(二)聽證參加人應在聽證會前熟悉聽證材料,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條例(草案建議初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見和建議。相關書麵意見或建議應當說明依據和理由,並在聽證會上提交。
(三)聽證參加人應當遵守聽證會規則,服從聽證主持人的安排。
(四)參加聽證會的人員應當遵守會場紀律,不得大聲喧嘩、隨意走動或者其他有影響聽證會正常召開的行為。未經聽證機構同意,不得錄音錄像。
特此公告。
單擊下載以下附件:
梅州市林業局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