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林業工程
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各縣(市、區)林業局,下屬各單位:
為規範林業工程項目的實施工作,確保造林成效,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省林業廳省財政廳有關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林業工程建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有序推進建設
為加強林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領導,市局成立林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局領導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機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各縣(市、區)林業局也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並設立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下設技術組、督查組、政策法規組;技術組負責技術工作,審核(批)林業工程作業設計;督查組負責項目實施督查工作;政策法規組依法依規指導工程建設,受理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投訴;辦公室要加強信息報送,及時報送工程建設進度、驗收情況及其他相關信息,進一步加強全市林業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工作。
二、科學規劃設計,強化技術措施
1、科學規劃
理清原工程規劃種植情況,認真開展摸底調查現有荒山、殘次林、桉樹林和純鬆林情況,先急後緩,重點優先在高速公路、國省道等主幹線沿線,鐵路、航線可視範圍,火燒跡地等開展造林工程建設工作;規劃設計單位要到規劃現場查驗、現場設計,認真調查規劃造林點林木現狀,科學選取造林方式,火燒跡地和荒山開展人工造林,盡快消滅荒山;殘次林、桉樹林或純鬆林等開展補植套種或改造提升,加種紅錐、火力楠等名貴樹種,提高林分質量。認真開展新造林撫育工作,優先撫育上一年度新造林,確保造林成效。認真組織實施中央森林撫育補貼項目,提升森林質量,重點培育大徑材。
2、規範編寫作業設計
作業設計要依據國家、省林業等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項目建設地的實際進行規劃設計,作業設計的編寫要科學規範、可操作性強。一是按規定要求選擇有資質的營造林規劃設計單位;二是要明確工程項目建設資金任務與下達的資金任務是否一致;三是建設的地點規劃是否科學,是否存在重複造林現象;四是設計的穴規格、種植株數、樹種比例、苗木規格、肥料數量等是否符合技術要求;五是設計的造價和定額是否符合規定;六是要有明確的建設時間和驗收標準;七是按要求提供附圖附表。
三、堅持依法依規,做好前期工作
(一)投資審核
按要求提供項目作業設計方案和有關下達資金計劃任務文件,報投資審核部門審核。
(二)立項
按發改部門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報批工程建設立項工作。
(三)工程招投標
1、招標代理機構的確定和要求
一是建立招標代理機構庫,采用搖珠或抽簽方式確定招投標代理機構;二是業主與招投標代理機構簽訂合同,明確雙方職責;三是明確標書需按規定要求以成本價格出售。
2、按規定程序開展招投標工作
招投標公告發布、資料審查、中標公示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1)完善招標公告。在發布公告時,要明確以下內容:
①造林資質的準入條件。經請示省林業廳有關部門,參加梅州市林業工程招投標報名的企業須持有廣東省林學會頒發的丙、乙級造林資質證和廣東省林學會授權梅州市林學會頒發的丙級造林資質證。
②項目負責人的要求。林業工程項目負責人應為具有有效的林業助理工程師以上職稱、男性年齡不超過60周歲、女性年齡不超過55周歲的造林企業工作人員,且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在招投標報名期間,造林企業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須本人攜帶職稱證書、身份證、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近三個月內一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含稅務部門開具的繳費憑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到現場,供工作人員核實身份。
③項目負責人持外省頒發的技術職稱證書的按省人社部門的規定執行。
④在建林業工程項目負責人不得再擔任正在招投標項目負責人。
⑤明確工程建設時間、付款方式及其他相關要求。
⑥明確建設工程種植的苗木須持有“二證一簽”。
⑦明確造林工程實行“一包三年”(當年種植撫育+後二年撫育)。
⑧明確建設工程每年度的驗收標準。
(2)嚴格審查招投標資料。要嚴格審查報名企業造林資質證和項目負責人的職稱證書、社保繳納憑證、職稱證明和身份證等,對提供的材料有疑問的,須要求造林企業重新提供新的證明材料或放棄報名資格。提供虛假材料的造林企業,一經查實,將列入黑名單,並通報全市,抄送省林業廳備案。
(3)加強項目負責人管理。項目單位必須公示中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並及時掌握了解在建林業工程項目負責人情況。
(4)強化林業工程招投標工作的監管。①嚴禁串標圍標行為;②要簽訂承諾書;③關聯企業不得報名投標同一建設項目;④認真受理招投標過程中的各類投訴,確保招投標工作依法依規公平公正。
四、完善係統建設,公開項目信息
1、繼續完善碳彙造林信息係統建設。
2、在梅州林業網建立梅州市林業工程項目中標企業信息係統平台,並公布中標企業及其項目負責人名單。
3、在梅州林業網公布廣東省林學會審批並通過年審的丙或乙級造林資質的造林企業名單和授權梅州市林學會審批並通過年審的丙級造林資質證的造林企業名單。
4、在梅州林業網公布因造林質量或違規行為等原因被列為梅州市林業工程建設黑名單的造林企業、監理單位和招投標代理機構名單。
5、通報林業工程建設項目省、市核查情況和林業工程建設進度。
五、嚴格實施程序,確保工程質量
1、嚴格審批項目作業設計。作業設計未經批複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2、執行工程建設監理製。依法依規科學選用監理單位;加強監理單位的監管,簽訂合同,明確職責,經常性抽查監理記錄,確保監理工作到位;加大監理單位的追責力度,因監理不到位,造成工程驗收不合格的,要將有關監理單位列入“黑名單”。
3、落實責任。所有林業工程各標段必須安排領導掛點督查,確保造林質量。
4、推行公示製度。每個標段都要立牌公示工程建設情況,明確項目名稱、項目單位、建設單位、建設時間、建設地點、主要樹種和責任人等,接受社會監督。
5、嚴格執行林業項目驗收程序和標準。林業工程建設完工後,由施工造林企業提出書麵申請,工程監理單位出具監理報告後,項目建設單位應及時按照林業項目驗收程序、標準和造林工程合同條款組織驗收,並形成驗收報告,項目驗收合格後方可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項。項目建設單位要按要求開展自查驗收,並形成自查驗收報告報市局備案。
六、加大整治力度,嚴懲違規行為
1、機關公職人員和未經單位批準的事業單位技術人員兼任林業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一經查實,將按規定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2、在林業工程項目招投標或驗收過程中,因把關不嚴,或與造林企業串通弄虛作假,並造成不良影響的,一經查實,將相關責任人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3、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查實,相關企業將被列入梅州市林業工程建設黑名單,有違法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1)在林業工程項目招投標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的;涉嫌關聯企業同時報名的或有串標圍標行為的。
(2)在林業工程建設中偷工減料,項目驗收不合格的。
(3)在林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拖欠工資或偷稅漏稅行為的。
(4)將林業工程項目轉包實施的。
(5)有其它違法違規行為的。
4、對招投標資料把關不嚴造成不良影響的招投標代理機構,將被列入梅州市林業工程招投標代理機構黑名單,並建議有關部門取消其代理林業工程項目招投標代理資格。
5、對在林業工程建設中沒有嚴格履行規劃設計職責,沒有對規劃造林點現場查驗、現場設計,造成建設工程重複造林或規劃有林地造林等的規劃設計單位,一經查實,將被列入梅州市林業工程建設規劃設計黑名單。
6、對在林業工程建設中沒有嚴格履行監理職責,造成工程驗收不合格或工程質量差的監理單位,將被列入梅州市林業工程建設監理黑名單。
以上通知,請認真貫徹執行,各地在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徑向市局營林科反映。
梅州市林業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