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 區)林業局和林業主管部門:
現將《廣東省林業局關於開展 2019 年廣東省林業龍頭企業申報和複核工作的通知》(粵林辦函〔 2019 〕 176 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要求和推薦標準, 堅持公開、 公正、 公平的原則, 做好申報廣東省林業龍頭企業和複核 2016 年廣東省林業龍頭企業工作, 要求如下:
一、請你們務必高度重視林業龍頭企業的培育工作,精心組織和大力宣傳, 對照申報標準要求, 主動為企業做好申報、 複核服務工作。
二、對 2016 年需複核的廣東省林業龍頭企業請你們及時通知
到位,並對新申報和需複核的企業材料進行審核和現場調研。
三、請於 9 月 16 日前將新申報及複核企業的紙質材料一式參份和意見函一並報送市林業局政策法規和科技產業科(同時報送 電子文本)。
梅州市林業局
2019年9月3號
(聯係人:林立;電話:225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