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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擅自砍伐、移栽樹木將受罰
小區住戶私砍樹木引爭議
來源:本網   時間:2019-05-09 11:09:04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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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梅縣區某小區的居民陳先生向當地媒體反映,其所在小區13棟的住戶擅自將小區內種植的2棵樹齡超20年的大榕樹砍掉了。陳先生提出了質疑:該行為是否得到了相關部門的批準?

經調查,發現該小區13棟門口的2個綠化池被挖開,挖出的泥土仍堆放在原地。而種植在綠化池內的2棵榕樹已不見蹤影。“這2棵榕樹的根莖過於發達,會堵塞下水道,所以我們13棟的住戶就自籌資金雇專業人員對其進行了砍伐。”一名13棟的住戶透露,他們砍伐榕樹之前有征得小區業主委員會及物業的許可。“但小區業主委員會以及物業方並沒有通過任何公開的形式征集大家的意見。”陳先生認為,小區內的公共綠化樹木不能被擅自砍伐,應征得小區居民的同意及相關部門的批準。

4月29日,梅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回應稱,若要對小區內的樹木進行移栽、砍伐需先向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報批。其中需提供的申請材料包括發改部門的立項批文、建設工程總平麵圖(含綠化遷移或砍伐內容的設計施工圖)、當地居民的意見等相關紙質或電子文件。對擅自砍伐、遷移樹木的,按照樹木賠償費的5倍處以罰款;擅自遷移、砍伐古樹名木,損害古樹名木致死的,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據了解,由於缺乏有效的監管製度,目前梅城許多住宅小區並不能按照城市綠化法規條例對綠地進行養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