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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於征集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廣東)指南建議的通知
來源:廣東省科技廳   時間:2024-01-12 14:39:08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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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2024-01-09 來源  :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粵科函基字〔2024〕26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於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以下簡稱“聯合基金”)指南征集有關部署安排,為做好我省2025年度聯合基金指南建議遴選編製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聯合基金的實施內容,應注重需求牽引和問題導向,麵向我省戰略性產業集群關鍵核心技術前端科學問題以及前沿科學問題,重點圍繞生物與農業、環境與生態、新材料與先進製造、電子信息、人口與健康等領域進行凝練。指南建議內容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科學性。應圍繞廣東省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需求、產業發展中的緊迫需求、行業發展中的共性問題提出,突出粵港澳大灣區優勢與特色,內容應聚焦科學問題,提煉精準,特色鮮明,具備創新性;體現基礎研究特點,避免偏技術應用,避免出現“開發”等非基礎研究常用詞彙;避免選取陳舊或重複資助的研究方向,特別需要避免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及科技部其他已資助項目的重複。

  (二)規範性。應當使用規範的專業術語,文字表述簡明扼要、高度凝練,避免出現語句不通順、字詞重複、丟字錯字等問題。每條指南建議研究方向隻能涉及一個科學部,並明確至少一個二級學科代碼。

  (三)包容性。研究方向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現明顯限製性要素,且有其他相關團隊開展研究,確保一定的競爭性。

  (四)導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盡可能體現廣東省的需求、優勢和區域特色,麵向全國有較強競爭力。 

  (五)安全性。指南建議需注重防範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風險,遵循科研倫理準則。

  二、征集要求

  (一)本次指南建議按照資助強度260萬元/項(直接費用)、實施期限4年進行征集。

  (二)指南建議推薦單位應是廣東省內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注冊的依托單位,並在2021~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中獲批立項。推薦單位應結合自身學科優勢,注重人才梯度培養,積極推薦優秀中青年科技人才提出的建議,同時,要綜合考慮個人限項等因素,確保最終被采納的指南都能有效組織申報。原則上由推薦單位統一報送,不支持個人單獨報送;不推薦有在研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項目的負責人提出的指南建議。

  (三)指南建議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有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至少2項麵上項目或1項麵上以上類型項目的經曆,或有承擔省級基礎研究重點以上項目的經曆,並符合國家基金委對項目申請人的限項要求。

  (四)鼓勵提出與產業發展需求相關密切相關的指南建議。

  (五)本次指南的征集采取限項推薦的方式進行。

  1.每個推薦單位原則上可報送1項指南建議;2023年度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立項每超過20項可增加報送1項指南建議,或有獲得重點及以上項目類別立項的單位可增加報送1項指南建議。此類上限為15項。

  2.國家實驗室可增加報送3項(不含國家實驗室分基地);廣東省實驗室可增加報送2項;牽頭建有國家/全國重點實驗室及國家應用數學中心(科技部)的依托單位,每建有1家可增加報送1項。該點與第一點限項可疊加累計。

  3.推薦單位應統籌本單位的優勢團隊,同一單位同一領域報送的建議不超過5項。

  三、指南征集時間及方式

  (一)本次指南建議征集統一采用線上征集方式,請各單位通過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網址:http://pro.gdstc.gd.gov.cn/)進行填報,無需提交紙質材料。操作流程詳見附件2。

  (二)本次指南建議征集線上填報時間為2024年1月13日9時~2月18日17時。依托單位推薦時間為2024年2月18日17時~2月21日17時。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抓緊組織遴選並認真審核報送,如超限項推薦,將予以退回。

  聯係人及電話:王依莉,020-83163881

  附件:1.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聯合基金(廣東)指南建議征集表(模板)

  2.指南建議征集操作指引

省科技廳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