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麵:
    字體:
    對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科學技術局 部門決算 2016年度梅州市科學技術局部門決算
2016年度梅州市科學技術局部門決算
來源:本網   時間:2017-10-12 15:49:20   瀏覽:-
字號:























梅州市科學技術局 部門決算


第一部分 梅州市科學技術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梅州市科學技術局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市科技局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市科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科學技術工作、專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地方規範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製定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體製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製改革工作,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培育發展民辦科研機構,優化科研機構布局。

(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優先領域政策性建議,編製和實施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全市重點基礎研究、應用研究、開發研究等科技規劃,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攻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重大專項實施辦法,提出綜合平衡、方案調整和相關配套政策建議,並跟蹤和監督實施。

(四)承擔推進全市創新體係建設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編製全市創新體係建設規劃,擬訂促進全市知識創新、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製定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提出相關政策,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實驗室體係和重點科研基地、產業創新平台、重大創新基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擬訂科技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申報認定創新型企業和自主創新產品。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體係建設,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指導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各類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負責高新技術產業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申報,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

(六)牽頭擬訂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產學研結合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產學研結合專項資金項目;會同有關部門製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範。

(七)組織實施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農村信息直通車工程和專業鎮科技創新示範試點建設,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八)擬訂科技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的指導和監督管理,製定落實科普規劃和政策,負責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推進民營科技工作,推動科技服務體係建立。負責梅州國防科技裝備動員相關工作。

(九)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和實施上級下達的科技項目和經費,負責市級新產品試製、中間試驗、重大科研項目的補貼經費和科技基金的管理,對實施科技項目的效益進行跟蹤管理。

(十)負責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十一)擬訂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技合作項目,承辦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牽頭開展知識產權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十二)負責組織協調全市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體係建設,統籌、協調、指導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工作,牽頭擬訂並協調實施知識產權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十三)組織開展全市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專利違法行為,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製。

(十四)負責全市專利工作,貫徹落實專利優惠、獎勵政策和措施,組織研究知識產權事業發展戰略和有關知識產權方麵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知識產權事宜;指導和管理企業專利工作;組織重大專利技術實施;管理監督專利發展資金;負責專利、技術市場鑒證、認定、登記和管理。

(十五)負責科技信息、科技宣傳、市科技信息網絡管理工作,指導第三產業的科技工作;指導知識產權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梅州市科學技術局(市知識產權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下設六個下屬事業單位:市地震局、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華南理工大學梅州技術研究院、市科學技術服務中心、科學技術開發中心、市微生物研究所。除市微生物研究所為獨立核算的一級預算單位以外,其餘下屬單位均為獨立核算的二級預算單位。(注:以下情況說明均不包含市微生物研究所)





















































第二部分

市科技局 2016 年度部門決算表









說明:市科技部門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無數據。



















第三部分

市科技局 2016 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關於市科技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市科技局2016年度收入總計2136.11萬元,支出總計1383.82萬元。與2015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409.71萬元,增長13.17%


1: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

(單位:萬元)


二、關於市科技局2016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2136.1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095.04萬元,占98.08%;上級補助收入25.97萬元,占1.22%,其他收入15.10萬元,占0.70%


2:收入決算


三、關於市科技局2016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383.82萬元, 其中: 基本支出1008.12萬元,占73%;項目支出375.70萬元,占27%


3:支出決算


四、關於市科技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

況說明

市科技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3540.94萬元。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607.92萬元,上升17.66%


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

(單位:萬元)


五、關於市科技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市科技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355.9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8%;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201.93萬元,下降12.96%


5: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變動情況

(單位:萬元)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市科技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355.9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支出241.68萬元,占18%;技術研究與開發支出275.53萬元,占21%;科技條件與服務支出237.59萬元,占18%;其他科學技術支出125.70萬元,占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7.45萬元,占1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7.63萬元,占1%;地震事務支出132.50萬元,占9%;住房保障支出87.81萬元,占6%

6: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市科技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384.73萬元,支出決算1355.9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92%


六、關於市科技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

出決算情況說明

市科技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980.20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817.4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住房公積金、物業服務補貼支出等;公用經費162.7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谘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


七、關於市科技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

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市科技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26.3萬元,支出決算為18.91萬元,完成預算的71.8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元,公務用車購置費決算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2.50萬元,完成預算的33.3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6.41萬元,完成預算的87.29%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進一步從嚴控製“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增加6.42萬元,增長51.40%。增加原因是16年公務業務開展較多及省廳及其他市區來梅開展業務較為增多。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 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2.50萬元,占13.2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16.41萬元,占86.78%。具體情況如下:


7:“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結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50萬元,主要包括:(1)購置車輛0輛;(2)機關公務車保有量1輛,全年運行維護費支出2.5萬元。

3.公務接待費支出16.41萬元。接待批次約為273次,全年接待約人數約600人。


八、關於市科技局2016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無績效項目開展。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61.65萬元,比2015年增加29.42萬元,增長22.25%。主要原因為公用經費增加及公務業務的相對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1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1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6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5輛。無其他車輛。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地方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 “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梅州科學技術局及下屬單位用於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及其他用於醫療保障方麵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單位按照人社、財政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繳存比例為在職職工繳納的長期住房儲金。

七、年末結轉和結餘: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梅州市科學技術局

2017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