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梅州市繼續試行路橋車輛通行費年票製,年、次票收費標準仍按原批準的標準執行,試行期至2009年12月31日止。
同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梅州市湯坑收費站和揭陽玉湖收費站合並設置,梅州、揭陽兩市各收一邊,湯坑收費站按原標準對揭陽往梅州方向的非梅州箱車輛收取通行費(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