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交通谘詢服務中心,華傑工程谘詢有限公司:
現將《包頭至茂名國家高速公路粵境段路線規劃報告評審意見》印發給你們,請根據評審意見,開展項目下一步工作。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包頭至茂名國家高速公路粵境段
路線規劃報告評審意見
2007年10月30日~31日,廣東省交通廳在茂名市主持召開了《包頭至茂名國家高速公路粵境段路線規劃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評審會,參加會議的有特邀專家,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廳、廣東省交通集團、茂名市政府及沿線各市(區、縣)等代表約50人(名單附後)。廣東省交通廳蔡啟文副廳長參加了會議並作了講話。與會代表在聽取編製單位對《報告》的介紹並實地察看路線走廊後,就有關問題進行了討論和審議,形成評審意見如下:
一、對《報告》的總評價
編製單位對項目影響區社會經濟、城鎮規劃及沿線地形、地質和環境影響等資料收集較齊全,對各種可能的路線走廊研究論證充分,《報告》的研究內容和深度達到了本階段要求,《報告》質量較高,同意通過評審。
二、關於項目功能定位
本項目是國家高速公路網規劃中第7條縱線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大西南和中部內陸省份的又一條快速出海通道;同時該項目也是廣東省高速公路網規劃中第九縱線,處於茂名市經濟發展主軸線上,由北向南串結茂名市兩市兩區一縣。它的建設是完善國家高速公路網和我省高速公路網絡的需要,對擴大茂名港經濟腹地,促進茂名市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項目的規劃建設是必要的。
三、關於交通量發展預測
《報告》根據2005年相關資料及OD調查資料進行交通量分析預測,預測遠景末年(2035年)交通量為41208輛/日。評審認為:交通量預測結果作為本階段擬定建設規模及標準基本合適。建議下階段在全麵開展交通調查的基礎上,綜合考慮以下因素的影響,對交通量作進一步分析預測:
(一)未來省道S280的改造及汕湛高速公路的建設對本項目交通流量的影響;
(二)考慮終點路段A、B、C三個方案各自不同的功能和吸引的交通流量。
四、關於技術標準
《報告》初步擬定本項目采用設計速度為100km/h的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鑒於本項目所處的地形條件,南北差異大,承擔的交通流量差異也較大。建議下階段對設計速度、車道數等技術指標深入研究,南、北不同路段宜采用不同技術標準。
五、關於路線方案
(一)關於起、終點
《報告》共提出3個起點方案:即沿既有國道G207和在建洛湛鐵路走廊的竹根河東岸A起點方案、竹根河西岸C起點方案、沿黃華江河穀布線的G起點方案。由於G起點方案對沿線環境造成一定的破壞,且遠離城市,不利於茂名市經濟的發展。C起點方案沿線山陡溝深,橋隧多,實施難度大,且多次跨越洛湛鐵路及國道G207,工程量大;A起點方案順接包茂高速公路桂境岑溪至水汶(省界)段工可推薦線位,沿線地勢平緩,溝穀寬淺,有利於布線,工程難度小、造價省,廣西交通廳書麵複函同意該接點方案。評審認為《報告》推薦的A起點方案是合適的。
《報告》共提出3個終點方案:即利於水東灣以東地區開發A方案、服務於博賀港區和兼顧北山嶺港區的B方案、服務於電白縣城的C方案。A方案有利於水東灣以東港區的開發,且兼顧了重要的交通發生源電白縣城;B方案所處地形相對複雜,路線穿越熱水水庫彙水區域,施工和運營將會對水源造成一定的汙染,且該方案遠離電白縣城,不利於帶動縣城經濟發展;C方案直接服務於電白縣城,對電白縣的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但該方案靠近城鎮規劃區,對城鎮發展有一定影響,且遠離北山嶺港及博賀港區,不利於兩港區的發展。評審認為:由於北山嶺港及其臨港工業區的發展尚未成型,未來的客貨運需求以及公路與鐵路貨運分擔情況等均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推薦方案B不盡合理;從路網布局看,A方案較為合適。至於茂名市提出的在A方案基礎上往東偏移的方案,可在下階段再研究。
(二)關於路線走廊方案
《報告》擬定了貫穿全線的A、B、C、G(H)共四個走廊方案及局部比較線D、E、F方案。推薦方案K線采用路線走廊方案A、B與局部方案D相結合方案(即A+B+D+A+B方案)。推薦方案路線走線如下:在廣西水汶鎮龍旋坡處與岑溪至水汶(省界)工可推薦線位相接,按方案A在省界處設置石根頂隧道進入粵境,經朱砂、池洞、懷鄉、信宜城東、丁堡西、水口、東岸、高州城東、泗水西、根子、分界,在分界鎮東方案A與方案B交彙處接方案B,終於麻崗鎮(接國道G325線)。
評審認為:
1、G方案遠離城鎮,難以滿足本項目服務於區間交通的功能要求,並穿越了高州水庫彙水區域,沒有比選價值,下階段可放棄。
2、《報告》中的A、B、C線處於同一走廊,實際上研究深度已達到工可要求,目前推薦K線方案除終點路段外基本合理。建議保留部分有價值的比較路線方案如朱砂至丁堡路段的A線方案、曹江至林頭路段的C線方案,下階段再對其進行深入比選。
六、問題與建議
(一)本項目對帶動沿線城鎮發展意義較大,建議沿線政府將確定的路線走廊盡早納入城鎮體係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控製用地,保護交通走廊資源。
(二)《報告》擬定了兩條連接線(共約29km),采用快速路標準。評審認為:連接線的設置及采用標準,應按照省交通廳《高速公路連接線實施辦法(試行)》(粵交規〔2005〕104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