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將按照《國務院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共中央宣傳部關於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宣傳工作的通知》(國經普辦字〔2018〕5號)和《國務院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清查階段宣傳工作的通知》(國經普辦字〔2018〕9號)精神,結合《廣東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宣傳工作方案》和梅州經濟普查工作實際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普查登記階段(2019年1-5月)
經濟普查對於全麵掌握我市經濟發展狀況,摸清經濟發展底數,夯實宏觀調控和決策基礎,推動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促進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科學製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本次經濟普查的對象是在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此次普查將應用信息技術,通過企業聯網直報平台和手持電子終端(PAD)等多種方式采集普查數據。
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獨立調查、獨立報告、獨立監督的職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