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振興梅州水運發展,充分發揮港口對梅州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梅州市交通運輸局委托廣東省航運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編製了《梅州港總體規劃》。廣州和元達環保發展有限公司和廣州億陸德交通工程技術有限公司中標承接《梅州港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編製工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國務院令第559號)等相關規定,參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的要求,為讓公眾充分了解本規劃,接受全社會公眾的監督,確保規劃實施能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三者的協調統一,現就該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進行信息公示,征求公眾意見。
一、規劃概況
為振興梅州水運發展,充分發揮港口對梅州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梅州市交通運輸局委托廣東省航運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編製了《梅州港總體規劃》。梅州港功能定位為:廣東省內河重要港口,粵東北地區的重要交通樞紐,梅州市現代物流和臨港工業發展的重要基礎,應具備裝卸儲存、中轉換裝、多式聯運、運輸組織管理、臨港產業開發、倉儲、商貿、物流、旅遊等功能。梅州港規劃由梅州港區、大埔港區等2個港區以及各市縣港點組成,將形成客運以梅州港區為核心,貨運以大埔港區為核心,以梅城、雁洋、鬆口、新鋪、佘江、三河、茶陽、高陂作業區為基礎、以各市縣港點為補充的大中小泊位相結合、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綜合性港口。
規劃範圍為梅州市境內韓江、梅江、汀江等河流沿江岸線及其水陸域。
規劃期限:基礎年2014年,規劃水平年2020年、2030年。
二、規劃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2.1 大氣環境
港區空氣汙染源包括運輸船舶、車輛和裝卸機械排放的廢氣以及港區堆場的揚塵等。港區揚塵量隨著各類貨物尤其是散貨吞吐量的增長而增加,同時隨著港區集約化發展,碼頭處粉塵釋放源可能較集中,造成附近局部區域高濃度汙染,但在采取針對性的粉塵擴散控製措施後,不利影響可以得到有效控製。同時,隨著港區吞吐量規模的擴大,尤其是內河集裝箱港區的建設,港區配套公路運輸量將快速增長,從而造成港區集疏運車輛尾氣汙染加重,並對疏港道路沿線空氣環境造成不利影響,增加局部交通尾氣汙染負荷,但這一影響會隨著遠期運輸車輛排放標準逐步提高得到一定控製。
2.2 水環境
隨著梅州港區吞吐量的增加,港區規模的擴大會逐步增加港區汙、廢水排放量。港區汙、廢水主要包括含油汙水、集裝箱洗箱汙水、生活汙水及場地衝洗水等其他廢水。但規劃實施有利於港區汙廢水的納管排放或集中處置,改善現有港區汙水直排河道引起的水汙染問題。同時通過規模化、集約化發展,規劃實施還能提高港區水資源利用率,提高港區汙水回用率,從而降低港區單位吞吐量汙水排放負荷。因此規劃實施總的來說對改善港區局部水質,避免港區影響水源地、取水口等敏感區域水環境具有積極的影響。
2.3 聲環境
梅州港區主要產生的噪聲可能為道路交通噪聲、碼頭停靠船舶噪聲及集裝箱港區的裝卸噪聲。因為其中集裝箱港區一般規模稍大且裝卸噪聲影響範圍相對較廣,故需要對其在停靠、裝卸、運輸各環節采取相應措施達到隔聲降噪的目的,而對於件雜貨、散貨港區,應主要考慮在其運輸環節采取措施,保證道路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得到有效控製。
2.4 生態環境
規劃實施後,由於梅州港區集約化程度提高、數量減少,整體而言其對河流水生生態係統來自港區的外源性汙染負荷也將有一定幅度的減少,減輕對水體水係連通性的阻隔和影響。從根本上來說,將有利於整體水生態生態係統向良性健康方向發展,局部區域陸域生境質量在規劃實施後將有所改善。規劃實施後,港區綠化率會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由於單個港區在區域內占據的空間並不大,因此規劃實施後區域植被生境一般不會有明顯的變化影響。
2.5 固體廢棄物
港區固體廢棄物包括港區作業固體廢棄物和船舶垃圾兩類。港區生活垃圾收集及時,處理得當,對環境影響較小。船舶垃圾收集則較為困難,若不及時進行收集、處理,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大,因此港口管理部門需加強對停靠船舶垃圾的收集和處理。
三、環境風險評價結論
重大突發性事故對規劃區域內水質產生影響較大,應加強事故風險源的管理,確保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為規避事故風險,製定事故應急預案,一旦發生溢油事故,迅速啟動應急預案,並及時通知上下遊居民及相關單位。根據曆史事故統計和風險識別,結合梅州港實際情況,將溢油事故作為梅州港環境風險評價的重點。
四、環境保護對策
4.1 環境保護目標
港口環境質量控製目標、港口汙染物排放標準和港口環保管理控製指標按國家、廣東省和梅州市目前正式公布的相關功能區劃和規劃製訂。到規劃實施年2020年和2030 年,若相關功能區劃和規劃有所變動,則按照新的標準進行調整。
4.2 環境保護措施
有關本規劃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風險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措施,內容較多,本節不再重複,著重針對各汙染物的主要環境問題簡述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港口施工期應嚴格遵循項目環評要求,實施環境監理。建設完善的港區特征汙水和生活汙水接收處理設施,部分港區作業區自建汙水處理裝置對生活汙水進行處理。隨著煤炭和礦石等散貨作業區的建設,同步健全散貨裝運、堆場的防塵、抑塵設施,對散貨在港口的各個作業環節分別采取防塵措施。汽車應選用耗油低、汙染物排放量少型號的車型。
五、評價結論
在環評報告編製過程中與規劃編製單位充分溝通,規劃編製單位根據飲用水源保護要求以及環評單位建議,對規劃岸線及作業區、裝卸點進行了調整修改,對原不符合飲用水源保護區相關法規的規劃項目調整出規劃,以確保規劃總體上符合環境保護的相關法規政策。
綜合本評價的分析,從環境角度,《梅州港總體規劃》的規劃目標、內河港功能定位、作業區發展規模及布局基本合理,基本實現環境目標。規劃調整後規劃作業區不位於飲用水源保護區陸域保護範圍內。通過分析,若按照本評價所提出的優化調整建議、嚴格環境準入條件,並在規劃實施過程中采取適當的環境影響減緩措施,則該規劃的環境影響在可接受範圍內。從環境角度,該規劃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範圍和主要事項
意見範圍:征求公眾對《梅州港總體規劃》實施的環境保護方麵的意見。
公眾範圍:受《梅州港總體規劃》實施影響的公民、團體,或關心本規劃環境保護工作的其他公眾。
主要事項:①規劃實施後的主要環境影響問題;②公眾希望采取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③公眾對規劃開展實施的態度等。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任何單位或個人若對規劃實施、環評工作內容有寶貴意見或建議,可通過郵件、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與規劃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聯係和反映,供規劃單位、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在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過程中采納落實,政府主管部門進行決策參考。
八、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查閱及索取環評報告簡本的方式均采用網上查看及下載的方式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如想詳細了解本項目的有關情況,可在本公示期內在梅州市交通運輸局網站上下載上述公示簡本或向本環評單位電話索取查閱。
請在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您的寶貴意見。
九、規劃編製單位名稱和聯係方式
梅州市交通運輸局聯係人:黃工
地址:梅州市梅江區麗都西路1號,郵編:514021
聯係電話:0753-2283703傳真:0753-2283703
聯係郵箱:22836703@163.com
十、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名稱和聯係方式
廣州和元達環保發展有限公司:黃工
廣州億陸德交通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王工
地址: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大科技園A座1306,郵編:510275
聯係電話:020-83540797傳真:020-83540797
聯係郵箱:269295515@qq.com
附件:梅州港總體規劃環評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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