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城市發展的需要,改善梅州城區交通狀況,進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促進梅州社會經濟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和梅州城區規劃要求,市政府決定實施梅州城區江南進城大道及道路周邊區域的城市規劃建設。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規劃用地控製紅線範圍
西起西環高速公路三角互通出口收費廣場,經上坪、龍上、站前西路,東至中環路與彬芳大道(市電信大樓)交叉口,以及道路南北兩側一定範圍的周邊區域(詳以梅州城區江南進城大道及道路周邊區域用地規劃紅線圖為準)。
二、規劃建設的主要內容
(一)建設江南進城大道,從梅州西環高速公路三角互通出口收費站廣場起,經上坪、龍上、站前西路,至中環路與彬芳大道(市電信大樓)交叉口,全長約3.5公裏。
(二)對江南進城大道兩側周邊區域一定範圍的用地按城市規劃進行開發建設。
三、政府將對工程規劃紅線範圍內的國有土地、集體土地和單位、個人的建(構)築物、附屬設施依法進行征收、收回和拆遷補償。具體征收補償辦法由市政府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另行製定。
四、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在規劃用地控製紅線範圍內從事以下活動:
(一)新建、改建、擴建和裝修建(構)築物、附屬設施;
(二)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以增加補償金或提高安置標準為目的的種植和養殖活動。
凡從事上述活動導致新增加的建(構)築物、附屬設施的價值以及土地、地麵附著物和青苗等,政府不予補償。
五、違反本通告第四條規定的,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將依法查處。對不聽勸阻或妨礙政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在改造範圍內的水利、通信、電力、廣播、供水、排水、排汙、管道燃氣等市政配套設施的選點、定點、遷移等事宜,請有關單位與梅州城區江南進城大道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聯係。
(地址:梅江區 政府大樓308房、309房,聯係電話:2196941)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附:梅州城區江南進城大道及道路周邊區域用地規劃紅線圖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