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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交通局(委),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造價管理站、省交通谘詢服務中心、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根據交通部《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和《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管理辦法》等要求,結合2005年全省農村公路建設現場會精神和2006年我省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工作安排,為進一步增強我省農村公路建設各參建單位的質量意識,提高農村公路建設質量水平,經研究,我廳決定在全省開展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年活動。現將《廣東省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年活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地實際,製定具體措施,認真貫徹落實。
二OO六年四月三十日
主題詞:交通 農村公路 質量 方案 通知
抄送:各地級以上市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
廣東省交通廳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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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年活動實施方案
根據交通部《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和《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結合2005年全省農村公路建設現場會精神,為進一步增強我省農村公路建設各參建單位的質量意識,提高農村公路建設質量整體水平,經研究,決定在全省開展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年活動。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指導思想:認真貫徹執行農村公路質量管理製度,創新農村公路質量監督機製,引入社會力量,大力倡導社會監督施工質量,確保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引導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工程技術標準、規範、規程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總體目標:圍繞到2009年基本解決農村“行路難”問題、實現鎮通建製村公路路麵硬化目標任務,“以提高路麵質量為中心”活動為契機,全麵提高農村公路路麵建設質量,確保鎮通建製村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麵質量達到要求。
二、實施範圍
全省所有在建的鎮通建製村公路建設項目。
三、工作階段安排
農村公路質量年活動自2006年4月至2007年5月底結束,按動員、實施、總結評比三個階段進行。
動員階段:從2006年4月至5月底。省交通廳成立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年活動領導小組(設在省公路管理局),具體領導和開展全省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年活動;各市、縣交通主管部門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按本方案規定,研究布置質量年活動的具體安排,召開全省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年活動動員大會。各單位要利用新聞媒體,通過積極開展宣傳,營造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年活動氣氛。
實施階段:從2006年6月至12月底。主要以質量管理和強化源頭、過程、現場控製為重點,以路麵質量抽檢為突破口,以加強農村公路建設現場督導為手段,狠抓水泥路麵的強度、厚度和寬度指標,確保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年活動取得實效。
總結評比階段:從2007年元月至5月底。根據對工程項目的檢查結果,按照定性評價、定量評分相結合的原則並結合監督檢查情況,進行評比。省交通廳在適當時候召開農村公路質量年活動總結表彰大會,對選出的質量年活動先進個人和單位給予通報表彰。對有不良記錄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市、縣各有關單位可根據各自實際,評選本單位的先進個人或先進集體。
2007年至2009年,將開展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年活動的經驗和成果繼續推廣和延續,確保在2009年完成省委、省政府的解決農村“行路難”的目標任務。
四、實施方案的具體安排
(一)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強化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監督職能
省交通廳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年活動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單位對部分地級市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進行質量監督抽查。
省公路管理局具體負責省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督導工作,按照《廣東省通村公路改造工程督導實施方案》,對全省農村公路建設的質量、進度進行抽驗、核查,對資金撥付、使用情況進行抽查、督導等。
各級交通質量監督部門應進一步履行好政府對農村公路建設的質量監督職能,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的動態監督。其中:
1、省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承擔對各地級以上市農村公路質量監督指導工作。具體製定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和驗收評定辦法等規定(另文下發)。
2、各地級以上市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全麵負責轄區內農村公路質量監督的技術指導、不定期巡回抽檢等工作。
3、縣級交通主管部門一般通過組建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監督小組,設專職人員承擔本轄區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監督工作。
(二)落實質量責任製,提高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質量水平
根據省交通廳《關於轉發交通部<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要求,完善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管理體係。加強和規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設計文件的審批,原則上鎮通建製村公路項目由縣級交通主管部門審批。有條件的地方和項目要實行社會監理製度,可以采取多個項目或鄉鎮區域捆綁監理;對於不具備條件的地方和項目,可由項目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和公路部門抽調有經驗的技術人員組成監理小組、或者由項目業主質量管理人員與設計代表聯合組成監理組開展監理工作。施工單位對施工質量負責。
農村公路建設質量鑒定(評定)工作由各地級以上市交通質量監督部門按規定對工程質量檢評合格並提交質量鑒定意見基礎上由縣交通局組織項目交(竣)工驗收。工程質量鑒定(評定)及驗收工作不符合規定,或經質量鑒定(評定)及驗收不合格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除作必要的返工處理外,要上報省交通廳取消相應補助資金,如已補助的將追回所補資金。
(三)發動社會各界和群眾參與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監督,發揮綜合監督效力
所有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應在工地現場設置公示牌,標示工程項目名稱,規模、投資額、各從業單位及聯係人、質量監督人員及舉報電話和通訊地址等。鼓勵檢舉,揭發工程實施過程中的質量問題,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交通質量監督部門對質量舉報應及時調查處理。
省交通廳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舉報電話:
020-83835328-25112、25131,傳真:020-83881519,舉報信箱:廣東省交通廳(郵編:510101,廣州市白雲路27號)。
省公路管理局農村公路質量年活動領導小組舉報電話:
020-87624574,舉報信箱:廣東省公路管理局(郵編:510075,廣州市環市東路428號)。
省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舉報電話:020-86334823、86330127,舉報信箱:廣東省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郵編:510420,廣州市白雲大道北叢雲路283號)。
各地要積極探索和推廣人大監督、黨政監督、群眾監督和新聞媒體監督等行之有效的監督方式,構築有效的綜合監督網絡。各有關部門要積極行動起來,掀起提高農村公路路麵建設質量的熱潮。營造十分濃厚的提高農村公路建設質量活動氛圍,把提高農村公路路麵質量作為一項義不容辭的職責,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發生質量事故,要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製度》有關要求逐級上報,並建立質量事故追究製度,對引起工程質量事故的相關部門及人員要一查到底,追究責任。省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調查處理相應等級的農村公路建設質量事故。
對不作為或玩忽職守造成農村公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的單位和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情況嚴重的追究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