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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交通運輸局 政務公告 關於印發梅州市一般級(Ⅳ)突發公共事件試行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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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梅州市一般級(Ⅳ)突發公共事件試行標準的通知
來源:管理員   時間:2008-01-22 08:00:00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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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府辦〔200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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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梅州市一般級(Ⅳ)突發公共

事件試行標準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應急管理工作有關文件規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為四級,即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中央和省已經出台Ⅰ級、Ⅱ級、Ⅲ級分級標準。為完善分級標準體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梅州市一般級(Ⅳ)突發公共事件試行標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梅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信息報告製度的要求,凡發生在身邊超過Ⅳ級標準的公共突發事件,應以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在兩小時內及時、準確地向市、縣、鎮人民政府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並強有力地組織人員科學地進行先期處置,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yabo88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梅州市一般級(Ⅳ)突發公共事件試行標準

一、自然災害類

(一)水旱災害。

1、主要江河發生或預測將發生5—10年一遇洪水或其一個區域發生或將發生10—20年一遇洪水;

2、流經我市行政區域內河流的重點堤防出現一般險情,或保護中心鎮的堤圍或1000畝以上堤圍發生較大險情,有可能潰堤造成圍內受淹;

3、縣級行政區域內多個鎮發生嚴重洪澇災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庫和重要(小一)型水庫出現對下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直接影響的一般險情;

5、洪水造成鐵路幹線、高速公路、國道、省道和航道通行中斷,6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無法恢複通行;

6、縣級行政區域內的多個鎮發生嚴重幹旱,或一個鎮級行政區域內發生特別嚴重幹旱。

(二)氣象災害。

1、台風、暴雨、冰雹、龍卷風、寒潮和大風等造成3人以內死亡,或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內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2、對社會、經濟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較大影響的高溫、熱浪、幹熱風、大霧、低溫、霜凍、雷電、灰霾等氣象災害;

3、因各種氣象原因,造成機場、碼頭、高速公路、連續封閉6小時以內的。

(三)地震災害。

1、造成10人以內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

2、發生在人口密集地區4.5—5.5級的地震(包括鄰近區域或海域地震波及造成同等程度破壞)。

(四)地質災害。

1、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麵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3人以內死亡,或因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內的地質災害;

2、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20人以上、100人以內,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l000萬元以內的災害險情;

3、直接影響鐵路幹線、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道和航道正常通行,或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地質災害。

(五)生物災害。

1、因蝗蟲、稻飛虱、稻縱卷葉螟、水稻三化螟、小菜蛾、稻瘟病、水稻細菌性條斑病、紅火蟻、鬆毛蟲、鬆樹線蟲病、鬆突圓蚧和竹蝗害蟲等較大麵積成災並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生物災害;

2、新傳入我市的有害生物發生、流行,對農業和林業生產等造成一定威脅的生物災害。

(六)森林火災。

1、連續燃燒超過4小時沒有得到控製的森林火災;

2、受災森林麵積100公頃以上、200公頃以內的火災;

3、造成3人以內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4、可能威脅到居民區、重要設施、原始森林、市級以上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的森林火災;

5、向縣(市、區)交界地區蔓延、危險性一般的森林火災。

二、事故災難類

(一)安全事故。

1、造成3人以內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內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內的事故,或10人以內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2000人以上、10000人以內的事故;

2、民用運輸航空器在我市境內發生飛行事故;

3、危及3人以內生命安全的水上突發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300噸以上、1000噸以內的非客船、非危險化學品船發生碰撞、觸礁、火災等對船舶及人員生命安全造成威脅的水上突發事件;

4、鐵路繁忙幹線、境內高速公路和國省道遭受破壞,或因災嚴重損毀,造成通行中斷,經搶修6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無法恢複通車;

5、碼頭遭受較嚴重損失,主要航道和界河航道斷航6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

6、造成本市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25%以上、且2小時內未能修複供電,或造成各縣(市、區)所在地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35%以上、且2小時內未能修複供電;

7、造成較大影響和損失的通信、信息網絡(含廣播電視網絡)、特種設備事故和城市道路交通、供水、燃氣設施供應中斷,或造成3000戶以上、10000戶以內居民停水、停氣6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的事故;

8、大型集會和遊園等群體性活動中,因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以內死亡的事故;

9、其他一些無法量化、性質較嚴重,對社會穩定、經濟建設造成一定影響的事故。

(二)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故。

1、因環境汙染造成3人以內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內中毒(重傷)、或區域生態功能遭受破壞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損害;或因環境汙染使當地經濟社會受到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00人以上、1000人以內的;

2、因環境汙染造成河流、湖泊、水庫出現一定麵積汙染,城鎮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汙染事故;

3、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運輸和儲存中發生泄漏,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的;

4、盜伐、濫伐、聚眾哄搶森林、林木數量達100立方米以上(幼樹5000株)、200立方米以內(幼樹10000株)的事件,毀林開墾、亂占林地、非法改變林地用途屬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林地50畝以上、100畝以內,屬其他林地100畝以上、200畝以內的事件;

5、對市級以上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造成一定直接經濟損失的環境汙染事故,或資源開發造成一定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可能導致主要保護對象或其棲息地遭受較嚴重破壞,或可能影響當地群眾生產生活和遊客安全的事故;

6、由於自然、生物、人為因素造成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出現小批死亡的事件。

7、Ⅳ、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三、公共衛生事件類

(一)公共衛生事件。

1、腺鼠疫發生流行,在1個縣級行政區域,1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病10例以內;

2、霍亂在1個縣級行政區域內流行,l周內發病10例以內;

3、對1個縣的兩個以上鎮級行政區域造成危害的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人以上、100人以內,尚未出現死亡病例;

5、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人以內;

6、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二)動物疫情。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1個縣級行政區域發生疫情、疫點數在3個以下;

2、口蹄疫在14日內,在1個縣級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疫點數在5個以下;

3、在1個平均潛伏期內,在1個縣級行政區域內發生豬瘟、豬藍耳、新城疫疫情、疫點數在10個以下;

4、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類或三類動物疫病在1個縣級行政區域內發生呈暴發流行;

5、縣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動物疫情。

四、社會安全事件類

(一)群體性事件。

1、參與人數在10人以上、100人以內,影響較大的非法集會遊行示威、上訪請願、聚眾鬧事、罷工(市、課)等;

2、在重要場所、重點地區聚集人數在5人以上、10人以內影響重要場所、重點地區正常秩序的;

3、造成3人以內受傷的群體性事件;

4、參與人數10人以上、50人以內的群體性械鬥、衝突事件;

5、高校校園出現小範圍串聯、聚集活動,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有擴大趨勢;

6、因國家或全省統一考試試題泄密引起的20人以上、100人以內,在高校、中學校園內或有關機關、單位範圍集聚、上訪及影響正常教學、招生和社會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7、可能導致發生跨縣(市、區)、跨行業對社會穩定存在影響的連鎖反應事件;

8、參與人數在5人以上、50人以內,圍觀、哄搶走私貨物、物品,或參與人數在2人以上、10人以內,阻撓、暴力抗拒緝私執法,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事件;

9、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一般群體性事件對待的事件。

(二)金融突發事件。

1、對金融行業可能造成一般影響的金融突發事件;

2、涉及一個以上鎮級行政區域,兩個以上金融機構,需由縣級以上監管部門協調的金融突發事件;

3、其他需要作為一般金融突發事件對待的事件。

(三)涉外突發事件。

1、一次事件造成3人以內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內傷亡的境外涉我市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造成嚴重影響的涉外事件;

2、可能威脅我市黨政機關、其他機構及其人員財產安全或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並可能造成較大政治影響和社會影響的涉外事件。

(四)影響市場穩定的突發事件。

1、1個縣級行政區域內出現糧食市場急劇波動狀況;

2、1個縣級行政區域內發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供應短缺。

(五)刑事案件。

1、危險性小的放射性材料或數量少的炸藥或雷管或劇毒物品被盜、被搶和丟失案(事)件;

2、搶劫現金5萬元以上、20萬元以內或財物價值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內,盜竊現金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內或財物價值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內,或盜竊金融機構現金3萬元以上、10萬元以內的案件;

3、案值數額在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內的走私、騙彙、逃彙、洗錢、金融詐騙案、增值稅發票及其他票證案件,麵值在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內的製販假幣案件;

4、製販毒品(海洛因、冰毒)0.1公斤以上、1公斤以內的案件。

(六)保密安全突發事件。

涉及政治、經濟、外交、軍事等方麵的一般泄密及密碼設備丟失事件。

對一些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的報送和分級處置,不受上述標準限製。

主題詞:應急 管理 標準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