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關於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的決策部署,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根據《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實施一批市級行政職權事項及公共服務事項的決定》(梅市府〔2024〕3號)要求,我局將一批市級行政職權事項委托給梅縣區、蕉嶺縣交通運輸局,現通告如下:
一、涉路施工許可(轄區普通國、省道)
1.在公路建築控製區內埋設管道、電纜等設施審批;
2.在公路用地範圍內架設、埋設管道、電纜以及設置電杆、通信基站、變壓器等類似設施審批;
二、更新采伐護路林審批(轄區普通國、省道)
三、公路超限運輸許可(轄區起運,市內跨區、縣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審批)
以上事項自通告發布之日起,由梅縣區、蕉嶺縣交通運輸局按照要求具體辦理,通告發布之前市交通運輸局已經受理的,繼續完成辦理。
特此公告
梅州市交通運輸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