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鄉村振興局關於深化廣東省“四好農村路”示範創建工作的意見》(粵交基〔2021〕357號)《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四好農村路”示範創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對照創建標準,組織人員對提出申報省級示範縣的平遠縣、大埔縣、豐順縣進行了核查,經研究,擬推薦平遠縣、大埔縣、豐順縣作為我市“四好農村路”省級示範縣名單,現向社會公布。公示期為2021年8月23日至2020年8月27日,如有意見請於公示期內向梅州市交通運輸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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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交通運輸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