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交通運輸局違法行為通知書送達公告
曾劍英:
經調查,本機關認為你涉嫌交通運輸行政違法行為,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具體內容詳見附件《違法行為通知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因受送達人下落不明且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向你公告送達《違法行為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在通知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本機關提出陳述申辯(按照《違法行為通知書》勾選告知事項聯係本機關窗口申請辦理)。逾期未提出陳述、申辯的,視為放棄權利,本機關將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本機關聯係地址:梅州市梅江區麗都西路2號梅州市交通運輸局,電話:0753-2183666。
特此公告。
附件:
梅州市交通運輸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