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通報了我市去年航道保護和執法業務工作開展情況,進一步規範和明確了航道行政執法工作職責,雙方均表示要加強行政執法業務協作,提高航道行政執法效能,促進航道行政管理工作。
會議強調,今年航道行政執法的主要工作要結合《水路交通執法檢查業務指南》規定,加大對梅江、韓江、汀江等主要航段有關通航設施的保護力度。一是依照《全省I-Ⅶ級航道橋梁橋梁標設置及維護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方案》督促有關單位按時落實整改;二是加強對采沙船施工作業未設置助航標誌行為的整治;三是加強對電站船閘過船設施的檢查,督促業主辦理通航建築物運行方案審批手續;四是加強對轄區航道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的監督。
會議還對下一階段工作進行了部署,一是要加大航道保護宣傳力度;二是由航道局航標與測繪所牽頭,與轄區縣(市、區)交通執法部門召開聯席會議;三是按照《梅州市航道行政執法業務協作實施辦法》,加強業務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