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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交通運輸局 管理公開 不履行交通行政處罰,將麵臨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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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交通行政處罰,將麵臨嚴重後果
來源:本網   時間:2020-08-24 11:41:09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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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自2017年10月20日起全麵實施高速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工作,但由於各種原因,部分行政相對人不及時履行處罰決定,為維護行政處罰決定的嚴肅性,市交通運輸局積極對接興寧市人民法院和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法院,通過有效措施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控製,全力保障行政處罰決定執行到位,讓拒不執行處罰決定的“老賴們”無處遁形。

        市交通運輸局通過廣東省交通綜合行政執法信息係統推送,發現吳某自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在高速公路上擅自超限運輸21次,經法定程序向吳某分別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經催告後吳某僅處理其中6宗案件,並始終以各種理由推脫拒不繳納剩餘罰款。今年3月,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的規定,就吳某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向興寧市人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裁定,經裁定準予執行後,梅江區人民法院凍結了吳某相關銀行賬戶和資產,罰沒收入全部執行到位。

        今後,我市交通運輸部門將繼續協同法院等部門,對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當事人依法開展強製執行。對不履行交通運輸行政處罰義務的,法院將依據交通運輸部門申請,依法查扣涉案當事人銀行賬號,車輛,房產等財產,並予以強製執行,或者列入法院黑名單,單位或個入在乘坐飛機(高鐵)出行、貸款、消費等均將受到約束與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