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宣傳、督辦。
綜合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有關建議。起草重要文稿。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相關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製造強省建設的相關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組織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產業布局一體化規劃,全力配合落實本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現代產業體係專項規劃相關任務。
負責中共梅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直屬機關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部門預算決算、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歸口的各項財政專項資金和經費的總體計劃、實施管理、績效評價、內部審計等工作。
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編製並發布相關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信息化領域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承擔工業企業數據分析、報告等企業情況綜合工作。牽頭負責培育大型骨幹企業和服務企業工作。培育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及保規上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產業轉移年度計劃以及產業轉移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珠三角與粵東西北產業共建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提質發展和擴能增效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園區合理布局、工業進園和產業集聚發展;研究協調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動省級產業園的申報認定和調整工作。
組織實施鋼鐵、有色、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製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工業產業政策,監測新材料及其他原材料工業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實施醫藥(含生物醫藥)、輕工、紡織服裝、食品、家電等消費品工業產業政策,監測醫藥及其他消費品工業的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實施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裝備工業產業政策,監測高端裝備及其他裝備製造業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貫徹實施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及應用。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承擔工業領域淘汰落後產能相關工作。承擔相關行業管理工作。
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訴訟及行政複議有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執法責任製工作。組織推進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承擔和協調局機關所有行政審批、審核事項,主要是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備案,無線電頻率指配審批,無線電台(站)的設置使用和呼號指配審批,監控化學品使用許可等。組織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和網上辦事工作等。
組織編製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計劃,跟蹤服務相關重大工業項目,促進工業投資。對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準、備案的技術改造投資項目進行監督。提出促進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政策措施。參與工業、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指導推動製造業及相關新興產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中涉及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數字經濟、新材料等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編製和組織實施相關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承擔企業技術創新相關工作。推動產學研用聯合和創新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領域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指導工業企業質量管理工作和標準化工作。指導開展品牌培育工作。
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推進工業、信息化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促進服務型製造發展。推動有關生產服務業模式創新。促進工業設計發展。推動工業電子商務應用與發展。促進供應鏈管理技術推廣應用。指導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實施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建設項目、科技項目管理和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的運行監測分析工作;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綜合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貫徹實施國家、省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的專項規劃及政策措施。推進綠色製造。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擬訂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工業互聯網創新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的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工業互聯網平台建設及應用推廣等工作。組織實施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工業互聯網發展試點示範,培育融合發展新業態新模式。組織擬訂電子信息工業產業政策並協調落實,監測電子信息工業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電子信息有關裝備、芯片、元器件、儀器等的研發製造及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的產業化及推廣應用。承擔相關行業管理工作。
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研究製定信息化應用促進政策。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普及應用。促進信息消費發展。承擔信息網絡設施建設規劃、管理的有關協調工作。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協助推進國家及省重點信息化工程。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動麵向社會服務的信息網絡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組織擬訂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產業政策並協調落實,監測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促進數字經濟及其相關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社會經濟領域數據開發、應用和管理創新。推動數字經濟創業創新,引導相關產業集聚發展。承擔相關行業管理工作。
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服務體係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融資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有關中小企業法律法規。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推進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服務。組織實施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指導各類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規範服務。
負責無線電管理綜合協調和規劃編製工作;承擔無線電頻率的規劃、分配與指配工作;負責無線電台(站)的設置使用以及無線電發射設備的進口、銷售管理;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製。負責組織全市無線電管理的監督檢查及相關行政處罰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無線電信號監測、設備檢測以及相關數據分析應用;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技術設施建設規劃編製;組織實施全市無線電管理技術設施建設、運行和維護。負責宣傳貫徹信息動員規劃計劃和法規措施,組織信息動員建設,督導檢查信息動員工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