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區、蕉華工業園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市有關單位:
一、推薦範圍
(一)技術示範平台。符合《廣東省經信委關於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範平台管理辦法》(粵經信規字〔2016〕2號)文第二、五條規定,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技術開發、技術轉移、工業設計、檢驗檢測、質量控製和技術評價、協同創新、信息化應用、設備共享、知識產權和品牌建設等公共技術服務,由法人單位建設和運營的服務平台。
(二)創新產業化示範基地。符合《廣東省經信委關於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創新產業化示範基地管理辦法》(粵經信規字〔2016〕3號)文第二、五條規定的由製造業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建設的自主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產學研聯合創新的,在實現科技成果產業化、創建名牌產品、提高經濟效益、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等方麵成效明顯,具有示範帶動作用的產業化基地。
各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市直兩大工業園區(以下簡稱項目推薦部門)可分別推薦1個技術服務示範平台和1個示範基地,請項目推薦單位精心組織,擇優上報。
1、組織申報。各項目推薦部門根據通知要求,組織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市直單位材料直報市中小企業局。
2、項目初審。按照“誰推薦、誰負責”原則,對項目的真實性和符合性負責。各項目推薦部門對項目申報材料(含附件)進行真實性核查並提出初審意見。
附件: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於組織推薦2018年廣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範平台和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創新產業化示範基地的通知》(粵經信技術函〔2018〕38號)
2018年7月11日
(聯係方式:黃新,2240032,郵箱:zxqyj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