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於下達2018年促進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計劃的通知》(粵經信技術〔2018〕90號)和《關於開展2018年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支持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服務體係建設)申報工作的通知》(粵經信服務函〔2017〕21號)的規定要求,以及2018年6月7日梅州市中小企業局局務會議研究決定意見,現將申報省級中小企業服務體係建設專項資金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專題
中小企業服務體係建設。
二、支持範圍
(一)中小微企業服務券。貫徹落實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於推進中小微企業服務券工作的通知》(粵經信服務函〔2018〕10號)精神,共安排資金500萬元為我市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發放服務券,主要用於中小微企業向國家級、省級和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等服務機構購買服務產生的費用給予補助,服務費用發生時間必須是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利用省統一開發的中小微企業服務券管理係統,委托梅州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承擔服務券日常管理工作,分兩批進行發放:第一批安排資金100萬元,發放時間為6月25日(與省同步);第二批安排資金400萬元,計劃發放時間為7月30-31日。實施辦法按梅州市中小企業局《推進中小微企業服務券工作方案》執行。
(二)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建設。按照2017年11月報省《梅州市中小企業服務體係建設總體方案》的項目安排計劃,安排資金100萬元用於支持我市唯一的興寧市“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項目建設。支持範圍主要包括:加強創業創新服務機構建設、開展創業創新人才培訓活動、樹立一批優秀創業項目和支持創業團隊參與創新創業大賽等。同時,按“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由興寧市中小企業局負責組織項目申報和財政資金使用安全、監督檢查、績效評價、信息公開等,並對項目申報、評審以及監督檢查、績效評價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
(三)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獎補。根據《梅州市中小企業服務體係建設總體方案》,計劃安排資金180萬元,對截至2017年底我市已獲得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的6家單位進行扶持,主要用於2016 年以來完善提升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改善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等投入發生的費用,按照不超過實際發生額的30%進行獎補支持,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四)中小企業專業化服務機構能力提升建設。根據《梅州市中小企業服務體係建設總體方案》,計劃安排資金220萬元,重點支持對象為獲得市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等,重點扶持從事“創業輔導、電子商務、管理谘詢、人才培訓”等專業化服務機構能力提升建設,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梅州市社會化、專業化服務體係。
根據服務內容、服務數量、服務質量、服務效果及收支情況等進行評價,采用直接補助方式,對項目單位給予一定的補助,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萬元。
本項目計劃不再支持已獲得省級財政資金扶持的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的綜合服務能力建設和服務活動開展。興寧市“中小企業專業化服務機構能力提升建設”項目申報在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建設100萬元資金中統籌安排列支。
以上第(三)、(四)項目計劃,視項目申報情況,資金安排統籌調劑;第(二)、(三)、(四)項目計劃同一單位不重複補助。
三、申報材料
以下材料清單為項目單位申報必要材料。
(一)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獎補
項目真實性承諾函(附件1)、2018年廣東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項目建設情況彙總表(附件2)、二級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5)及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有效的廣東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證明文件,2017年度審計報告,項目申請報告,購置設備設施的相關合同、發票和付款憑證複印件。
(二)中小企業專業化服務機構能力提升建設
項目真實性承諾函(附件1)、2018年廣東省中小企業專業化服務機構能力提升建設項目申報彙總表(附件3)、項目申請表(附件4)、二級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5)及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市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證書,2017年企業財務報表,項目申請報告(包括申報單位基本情況、服務對象、運營情況、服務績效及社會影響、下一步發展規劃等內容);服務活動相關證明材料,必須提供至少服務100家以上企業的證明材料,如服務協議、有償服務票據、培訓通知、服務現場照片、服務對象評價等憑證複印件。
四、績效目標
通過項目實施,實現服務券發放企業200家以上、新增創業人員100人以上、新發展小微企業50家以上、創業創新服務活動500家以上的目標任務。
五、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逐級申報,市直單位項目直接報送我局。
(二)由各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梅州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管理辦法》,組織對本轄區“中小企業專業化服務機構能力提升建設”專題項目的篩選、申報、專家評審、公示和確定補助項目,每個縣(市、區)最多可申報2個中小企業專業化服務機構能力提升建設項目,每個項目定額補助10萬元;梅州高新區、蕉華工業園區和市世界客屬青年創新創業中心等市直有關單位項目直接報送市中小企業局,由市中小企業局組織評審確定補助項目,每個項目定額補助10萬元。
(三)各縣(市、區)應將推薦申報文(含彙總表和中小企業專業化服務機構能力提升建設專題項目的專家評審意見材料)及項目申報材料(用A4紙,列出目錄統一裝訂成冊,一式3份,含電子版)於8月17日前分別報送我局(中小企業專業化服務機構能力提升建設專題報服務體係建設科,電話:2395398;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獎補專題報技術進步科,電話: 2240032),同時抄送同級財政部門。
附件:
1.項目真實性承諾函;
2.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項目建設情況彙總表;
3.中小企業專業化服務機構能力提升建設項目彙總表;
4.中小企業專業化服務機構能力提升建設項目申請表;
5.二級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
梅州市中小企業局
2018年8月2日
抄送:梅州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