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為全麵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大氣汙染防治工作總體部署,進一步減少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提高我市空氣質量,根據《亚搏app下载安装 關於全麵推廣使用國Ⅵ車用燃油的通知》(粵府函〔2018〕218號)要求,我市在全市範圍內推廣使用國Ⅵ車用燃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我市行政區域內所有加油站,自2018年9月1日起,全部銷售國Ⅵ車用柴油;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部銷售國Ⅵ車用汽油。
二、我市行政區域內所有加油站,必須在2018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國Ⅵ車用柴油的置換和標識更新工作,標識統一采用 “標號+柴油+(Ⅵ)”字樣;在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國Ⅵ車用汽油的置換和標識更新工作,標識統一采用“標號+汽油+(Ⅵ)”字樣。
三、本通告所稱的國Ⅵ車用汽油應符合國家標準《車用汽油》(GB17930—2016)中的A標準,蒸汽壓指標全年不超過60千帕,並銷售92號、95號、98號產品;本通告所稱的國Ⅵ車用柴油應符合國家標準《車用柴油》(GB19147—2016)。
四、國Ⅵ車用汽油、國Ⅵ車用柴油零售價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各成品油經營企業及加油站應按有關規定做好國Ⅵ車用汽油、國Ⅵ車用柴油銷售價格的明碼標價工作。
五、市經信、環保、工商、質監、發改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加強對國Ⅵ車用汽油、國Ⅵ車用柴油銷售市場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同時,接受車用燃油質量、計量和價格問題的投訴舉報,質量投訴電話為12345,計量投訴電話為:12365,價格投訴電話為:12358。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根據實際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