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實施工業、通信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等領域的專項規劃及政策措施,指導工業節能節水。
二、負責構建綠色製造體係,推動產業優化升級。
三、依法依規推動工信領域淘汰落後產能退出和化解過剩產能工作。
四、落實中央和省環境保護督察交辦涉職能的生態環境保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