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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通知公告 關於開展2022年省級先進製造業發展專項資金(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研製與推廣應用)項目入庫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2022年省級先進製造業發展專項資金(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研製與推廣應用)項目入庫申報工作的通知
來源:民營經濟與服務體係建設科   時間:2021-07-23 10:40:16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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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科工商務局: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於開展2022年省級先進製造業發展專項資金(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研製與推廣應用)項目入庫申報工作的通知》(粵工信裝備函[2021]76號)精神,現就組織開展2022年省級先進製造業發展專項資金(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研製與推廣應用)項目入庫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範圍和方式

  對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2019 年版)》或《廣東省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2019 年版)》要求,且實現銷售的裝備產品研製企業,實行事後獎補。

  二、申報材料

  (一)申報材料嚴格按申報指南(附件2)要求準備,每個申報項目全套申報材料應當編寫封麵、目錄及頁碼,雙麵打印,同時按申報指南材料排序統一裝訂成冊(膠裝),並在材料側麵加蓋騎縫公章,做到要件齊全、材料排序正確、裝訂簡潔大方。

  (二)申報表格須經項目單位所在縣(市、區)工信主管部門、市直工業園區管委會填寫審查意見並加蓋公章,若無審查意見或公章,均視為不同意推薦上報。

  三、注意事項

  (一)申請單位不得以同一項目重複申報或多頭申報專項資金,不接受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聯合申報。

  (二)申報單位要保證上報材料真實可靠,保證近5年來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並填寫承諾書(附件3),如經專家評審、審核發現材料弄虛作假,將取消申報資格並將該申報單位列入財政資金申報黑名單目錄。

  (三)請各縣(市、區)工信主管部門、市直園區管委會要對申報項目做到100%實地查驗,對項目建設內容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要件的符合性負責,項目相關資料要及時存檔,以備檢查。對提供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不得報送。

  (四)請各地高度重視項目入庫儲備工作,按照省財政關於“先入庫再安排預算”的要求,2022 年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研製與推廣應用資金全麵實行項目庫管理,未納入項目庫的項目不予安排預算。

  (五)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於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係統(二期)正式上線使用的通知》(便函〔2021〕469 號)要求,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項目需在省工信廳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係統實現項目申報、審核、評審、檢查等全流程留痕管理。請各地同時組織企業於7月30日通過係統(http://210.76.80.141/login)提交申報材料。

  四、責任與義務

  (一)項目申報企業是項目質量的責任主體,無論項目最終是否獲得資助,申報企業均需要對所提交的項目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

  (二)獲得資金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財務規章製度和會計核算辦法,並按要求完成績效自評。

  (三)項目申報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停止撥付財政資助資金,追繳已撥付的財政資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原則上5年內停止其申報專項資金的資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1.提供虛假資料或憑證騙取財政資助資金的;

  2.將與實際支出內容不相符的票據入賬騙取財政資助資金的;

  3.將同一筆經費支出多頭記賬,在不同的項目重複列支騙取財政資助資金的。

  五、申報流程

  (一)各縣(市、區)工信主管部門、市直園區管委會組織本轄區企業開展申報,項目申報單位向所在縣(市、區)工信主管部門、市直園區管委會提出申請,同時提交一式五份紙質申報材料和一份電子版光盤。

  (二)各縣(市、區)工信主管部門、市直園區管委會對轄區內申報企業的紙質材料進行初審後,加具審核推薦意見(並蓋章),於2021年7月30日前將正式申報文件(加蓋公章的推薦函)、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項目彙總表(附件1)報送至我局產業發展科,逾期申報不予受理。同時各地無相關項目也請於2021年7月30日前蓋章反饋。

  附件: 1、2022年省級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預算儲備項目彙總表

  2、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研製與推廣應用項目入庫申報指南

  3、項目申請承諾書

  梅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3日

  (聯係人:朱振鋒,電話/傳真:2250679,郵箱:mzjxyzk@me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