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科工商務局,市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於做好2022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項目入庫工作的通知》精神,現組織開展梅州市2022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項目入庫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擬支持的政策任務
2022年省級促進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擬支持範圍包括以下專題(申報要求詳見附件):
(一)融資擔保降費補助。
(二)貸款貼息。
(三)中小企業服務體係建設。
二、申報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企業向所在地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報送申報材料。紙質申報材料須按順序統一裝訂成冊,一式3份(注:統一雙麵膠裝,要求在相關表格、封麵加蓋企業公章),同時附電子版光盤。
(二)市直工業園區和各縣(市、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對項目材料初審後,於2021年7月26日前將各專題項目彙總行文上報,附上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一並報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相關要求
2022年省級促進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全麵實行項目庫管理,未納入項目庫的項目,一律不安排預算。請市直工業園區和各縣(市、區)嚴格按照《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粵府〔2018〕120號)規定,結合目前我局印發的政策任務、工作要求,做好項目入庫儲備(注:入庫的項目不等同於2022年必然支持的項目)。
(一)項目入庫。
市直工業園區和各縣(市、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項目入庫工作的重要性,組織本轄區項目申報工作,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並及時上報。同時,入庫項目應按省財政廳專項資金市縣項目管理係統有關要求上線填報,對未按時按要求上報項目的地市,2022年預算編製時省財政將不予安排。我局將根據工作實際組織項目入庫評審。
(二)做好項目擇優排序。
各地須按照申報項目的輕重緩急做好擇優排序,並按序填報《2022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項目入庫安排表》(詳見附件)。
(三)資金使用和監督管理。
1.項目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實施內容的項目重新申報或多頭申報專項資金。
2.項目申報單位要保證申報材料真實,保證近 五 年來在專項資金申報、管理、使用過程中不存在虛假、擠占、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否則,將按照資金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3.項目申報單位要切實加強對獎補資金使用的管理,嚴格執行財務規章製度和會計核算辦法,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
4.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項目現場考察、評審、公示後,擇優遴選排序入庫。
市直工業園區和各縣(市、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對項目的真實性和符合性負責,對項目後續跟蹤、監督管理、績效評價、項目驗收、政府審計等負責。要督促項目單位做好存檔備查和迎檢準備。
附件:《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於做好2022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項目入庫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9日
(聯係人:王輝、魏湘娟,電話:227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