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園區: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於開展2021年產業共建資金項目入庫儲備工作的通知》(粵工信園區函〔2020〕447號)工作安排,按照“成熟一批、報送一批”的原則,現開展2021年珠三角與粵東西北產業共建財政扶持資金項目(第二批)入庫儲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按照《關於開展2021年珠三角與粵東西北產業共建財政扶持資金項目入庫儲備工作的通知》(梅市工信函〔2020〕42號)規定的條件執行。
二、申報材料要求
1、新申請評審入庫的項目要嚴格按照《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等8部門關於印發2017年度珠三角與粵東西北產業共建財政扶持資金申報指南的通知》及相關文件要求開展申報材料的編製工作,申報材料包括紙質材料一式十五份,企業請示和申報光盤(內有掃描版和可編輯電子版)各一式兩份。
2、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已通過評審入庫的項目無須再次申報,如需申報其它類別的項目評審入庫,其申報材料與新申請評審入庫項目所需材料相同。
三、申報時間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於11月23日前完成編製申報材料並報所在省級產業園(集聚地)管委會。
2、各產業園(集聚地)管委會受理申報材料後進行材料初審,出具審核意見(該項目是否屬於省產業園集聚地範圍,是否符合申報條件和時間節點要求)並加蓋公章,於11月25日前報當地工信主管部門(市直園區直報我局)。
3、當地工信主管部門對申報項目和材料真實性審核後,出具上報文件於11月27日前統一報送我局,逾期一律不受理。
附件:關於開展2021年珠三角與粵東西北產業共建財政扶持資金項目入庫儲備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2日
(聯係人:笪誌平,電話:2247198,郵箱:gyyqk@me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