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研究擬訂有關購銷業務方案,組織指導開拓業務經營,提供服務;製定行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製定重要農資商品的供銷平衡、儲備和進出口計劃;參與製定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產品市場建設規劃,負責基建項目的審查報批和組織驗收工作;負責對農村市場進行分析和預報;指導本係統再生資源、煙花爆竹經營管理和倉儲安全防火等工作。
組織實施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和稅務、信貸的法規;指導本係統財務會計工作和統計工作;對直屬企業財務進行監督;管理社有資產,擬定供銷合作社盈餘分配製度;負責本社和直屬單位以及指導本係統內部審計工作。
指導供銷合作社的體製改革和本係統農業社會化服務體係建設;組織指導各級供銷社與農民合作興辦各類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商品基地和副食品基地;指導本係統組織建設、企業管理;協調指導歸口管理集體商業工作;指導科技開發、技術引進、科技攻關和推廣應用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農村圖書發行工作,提供科技信息情報谘詢服務;指導技術革新、工藝、包裝的改進;協同有關部門管理本係統質量、標準和認證工作,推動、指導農民科技知識的普及和科技興農工作。
負責本社和指導直屬單位黨建、組織、宣傳、共青團、工會、婦女、計劃生育、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和普法宣傳、綜治維穩工作;負責管理直屬單位領導班子;負責本社及直屬單位並指導本係統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負責本社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編製、勞動工資、退休保險、安全保衛、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老幹管理工作;管理直屬學校;編製職工教育發展規劃,指導業務技術培訓;負責管理本社職工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檔案。
協調內部工作關係,製定工作製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起草領導講話和有關文件、工作計劃及工作總結;對供銷社經濟發展等問題進行調研;負責文秘、保密、接待、信訪、信息、編印《供銷簡報》;監督、檢查供銷合作社執行國家法規的情況;協助社領導處理內部經濟糾紛的調解工作;負責行政事務、房產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