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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鄉村振興資金管理使用專項巡察組向市供銷合作社黨組反饋意見
來源:本網   時間:2023-02-28 09:46:09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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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月24日,市委第四巡察組葉敏強組長向市供銷合作社黨組反饋了專項巡察情況,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市委組織部副部長胡洪斌傳達了市委書記馬正勇同誌關於專項巡察整改工作的指示精神,對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市供銷合作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劉水主持會議並代表全市供銷係統作了表態發言。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2年8月底至2022年10月下旬,市委第四巡察組對市供銷合作社黨組開展鄉村振興資金管理使用專項巡察。巡察組從嚴從實開展巡察監督,通過廣泛開展個別談話,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有關文件資料,深入了解情況,順利完成了巡察任務。

  巡察發現市供銷合作社黨組能按照中央、省委決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圍繞“三農”工作大局,按照省供銷社下達的綜合改革重點任務,深化供銷社綜合改革,推動構建公共型農業社會化服務網絡,狠抓工作落實第一要務,助力梅州蘇區鄉村振興發展。但也存在如下問題: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和黨中央決策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有差距。“第一議題”製度落實不到位,學習成果轉化不足;“三重一大”決策製度執行不夠嚴格;鄉村振興工作機製不健全。二是履行資金主管監管責任不到位,資金績效目標不明顯。新型鄉村助農服務體係建設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有偏差;“粵菜師傅”培訓項目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建設項目進度滯後,績效發揮不明顯。三是一體推進“三不腐”力度不夠,鄉村振興資金管理使用存在管理漏洞。資金使用不規範,廉政風險防控機製不健全。

  葉敏強組長提出了三點意見建議,一是加強黨的全麵領導,落實好“三農”政策;二是加強資金監督管理,切實提高資金績效;三是加強參股企業常態化監管,杜絕人為性資產損失。

  胡洪斌同誌對巡察整改提出明確要求,一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二是加強組織領導,推動抓好專項巡察整改工作;三是深化標本兼治,推動鄉村振興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

  劉水同誌表示,巡察組反饋的問題意見客觀具體、實事求是,市供銷合作社黨組將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堅決整改。一是強化政治擔當,增強巡察整改落實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二是強化問題導向,確保各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三是強化主體責任,增強整改落實的成果運用轉化。

  市紀委監委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古裕同誌,市委第四巡察組副組長陳文波同誌,市紀委監委第六監督檢查室、市委巡察辦以及市委第四巡察組聯絡員,市供銷社領導班子成員、市社機關全體幹部以及各縣(市、區)供銷社主要負責人、分管相關業務的班子成員出席反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