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關於開展市直機關作風整治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供銷社結合實際製訂了《關於開展梅州市供銷社機關作風整治的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梅州市供銷合作社
2017年4月25日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關於開展市直機關作風整治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明電〔2017〕60號)的有關要求,現結合市供銷社係統實際,製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目標要求
總體要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和省、市重要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服務保障構建“一區兩帶六組團”發展新格局,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奮鬥目標,按照“夙興夜寐、激情工作”、“細致、精致、極致”的作風要求,強化機關首問責任製和“馬上辦”意識,大力整治“為官不為”,深入糾治亂作為、慢作為、不作為,推動黨員幹部思想、觀念和作風的持續轉變,激發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內生動力,全麵提升幹部隊伍的執行力、戰鬥力和創造力,推進供銷社綜合改革。
主要目標:市供銷社作風整治,堅持以上率下,全員參與;堅持問題導向,通過廣泛征求意見、自查自糾、群眾舉報、查處追責等措施,促進供銷事業發展,著力解決基層和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持解決問題與正向激勵相結合,以責任追究倒逼機關作風轉變,建立機關作風建設長效機製。通過作風整治,促進思想解放,整治“為官不為”,促進機關作風根本好轉,推動重大決策部署落實,調動幹部積極性方麵取得新成效,在服務“三農”方麵取得新突破,發展軟環境持續優化,不斷開創供銷事業發展新局麵。
二、整治重點
結合市供銷社實際,重點對機關幹部隊伍中存在的“弱、鬆、庸、慢、散、懶、推”等錯誤思想、不良作風進行大力整治,著力解決“不能為、不想為、不敢為”的問題。
(一)治“弱”,解決理想信念不堅定的問題。重點整治:(1)疏於政治理論學習,缺少道路自信、理論自信、製度自信、文化自信,對加快建設“一區兩帶六組團”、與全省同步全麵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藍圖認識不清,把握不準,貫徹不力。(2)政績觀存有偏差,對中央和省、市的決策部署,執行不堅決、不到位,實踐起來有偏差、摻水分、搞變通。(3)政治立場不夠堅定,缺乏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對不正之風不敢勇於指正,不敢堅持原則,奉行“好人主義”,不盡職怕擔責。
(二)治“鬆”,解決黨性鍛煉不經常的問題。重點整治:(1)以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不夠,放鬆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自我監督、自我完善,黨員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不強。(2)缺乏參加黨內生活的主動性、嚴肅性,發現和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不強,有以具體工作代替黨性鍛煉的思想,領導幹部示範帶動作用不明顯。(3)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樹得不牢,踐行黨的群眾路線不到位,相信群眾、依靠群眾的觀念淡化,缺乏解決群眾實際困難的思想自覺、行動自覺。
(三)治“庸”,解決能力素質不適應的問題。重點整治:(1)思想懶惰,觀念陳舊,對中央和省、市的決策部署不學習不鑽研,對新形勢新情況不敏感不掌握,對新常態新決策不適應不會抓。(2)學習流於形式、不求甚解,缺乏把握經濟運行規律的本領,缺乏開拓創新的活力,缺乏履職盡責必需的能力素質。(3)業績上碌碌無為,不求創新、不敢突破,缺乏推進工作的硬招實招,打不開工作新局麵。
(四)治“慢”,解決落實行動不迅速的問題。重點整治:(1)對上級部門的重大決策重要部署,政令不暢,消極對待,執行不力。對上級政策不學習、不研究、不能用足用好政策服務發展。(2)對本職工作慢作為,工作效率不高,不能按時間節點和工作時限,高效高質地完成各項目標任務。(3)對難題、問題繞著走拖著走,對企業、基層、群眾反映的問題,不能及時有效的報告、處理和反饋,造成不良影響或後果。
(五)治“散”,解決紀律意識不牢固的問題。重點整治:(1)缺乏大局觀念,不認真執行民主集中製,不按規定執行議事決策程序,執行上級決策部署不積極、不主動、不盡心。(2)缺乏紀律觀念,違反工作紀律,無故遲到早退、缺勤及擅自離崗。(3)缺乏敬業精神,對工作挑三揀四,拈輕怕重,推動工作不力。
(六)治“懶”,解決日常工作不賣力的問題。重點整治:(1)不願動腦思考,習慣做“甩手掌櫃”,滿足當“傳聲筒”,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批示落實批示。(2)不願動腿調研,工作不深入、不細致,對群眾缺乏了解,不嚴格落實惠民利民政策,處理問題方法簡單、措施不力。(3)不願動手落實,工作標準低,應付差事,得過且過,落實上級要求多打折扣,完成指標任務討價還價,甘於平庸不爭先。
(七)治“推”,解決服務群眾不主動的問題。重點整治:(1)缺乏服務意識,囿於部門利益,明通暗卡,人為設置“玻璃門”、“彈簧門”。死扣條條框框,能辦不辦、該辦不辦、圍繞程序打轉轉。(2)缺乏敢於擔當的勇氣,不敢較真碰硬,明哲保身,事事先為自己打算,出了問題卸擔子,麵對批評裝聾子,責任麵前變傻子。(3)缺乏幹事的激情,動力不足、精神懈怠,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為保“不出事”寧可少幹事不幹事。
三、步驟措施
市供銷社機關作風整治,從2017年4月上旬開始,到年底基本結束。分學習動員、自查自糾、集中整治和鞏固提升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4月上旬—5月上旬):學習動員階段。
1.成立機構,製訂方案。4月上旬,及時傳達學習市會議精神,結合實際情況,製定作風整治的目標、重點和要求,成立領導機構,製訂實施方案。製訂的實施方案、學習教育情況報送市作風評議辦備案。
2.專題會學習。以學習彙報會、專題學習會、組織生活會等形式,認真學習省市會議精神、本市反麵案例、外地先進經驗,用身邊事育身邊人,借他山石攻己之玉,深入學習,研判形勢,汲取教訓,研究對策,真正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作風整治中來,統一到服務供銷社綜合改革,服務發展“三農”上來。
3.廣泛征求意見。通過向省供銷社、各縣供銷社、基層社、專業合作社、直屬和參控股企業征求機關作風方麵的意見建議,收集整理意見建議,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原因。
第二階段(5月上旬—5月下旬):自查自糾階段。對照“弱、鬆、庸、慢、散、懶、推”方麵的問題,進行“回頭看”,組織機關幹部進行逐級逐項開展自查自糾,看問題是否查清楚、找徹底、擺到位。堅持邊學邊查邊改,立行立改,要認真對照上級領導、基層幹部和服務對象的意見,采取座談研討、走訪群眾、問卷調查、談心活動等形式,積極聽取各方意見建議,精準查找黨員幹部在“弱、鬆、庸、慢、散、懶、推”方麵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刻剖析、逐條查擺,把問題找全、找深、找透,形成問題清單。在深入查找問題的基礎上,召開專題研討會、專題民主生活會,逐一剖析問題根源,製定整改方案。突出領導帶頭,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整改措施、時限和責任人,建立整改台賬,集中力量、集中時間推動整改落實,並將整改方案、台賬及落實情況報送市作風評議辦備案。
第三階段(5月下旬—6月下旬):集中整治階段。針對“為官不為”的關鍵症結,讓“不能為、不想為、不敢為”的幹部有壓力、挨板子、丟帽子,讓“主動為、真作為、勇作為、善作為”的幹部有動力、有獎勵、有平台。
第四階段(6月下旬—12月底):鞏固提升階段。對照市直機關作風建設考評體係和考評指標等要求,接受市機關作風評議、政風行風評議、“行風熱線”監督、“三重”監督檢查、行政效能監測等,推動市供銷社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四、組織領導
(一)成立機構、統籌協調
加強組織和推動機關作風整治工作,成立市社機關作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社黨組書記、主任楊偉南同誌任組長,黨組成員、副主任張協斌、黃華生,黨組成員、副調研員鄭業礦,黨組成員蔡國煉同誌任副組長,成員由曹煥清、謝益軍、蔡國建、繆運明、羅誌偉等同誌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黃華生同誌兼任,辦公室成員由曹煥清、曾婷鳳、梁菊香、曾斌斌等同誌組成,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二)注重宣傳、營造氛圍
注重宣傳市委、市政府和市社機關作風建設活動情況,充分利用市社網站、市社宣傳欄等宣傳平台,通過新聞報道、活動動態跟蹤、先進典型宣傳、工作綜述等形式,傳遞好聲音、弘揚好風氣、傳播正能量,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三)抓好結合、做出成效
把開展機關作風整治與迎接黨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相結合,與學習貫徹市第七次黨代會精神相結合,正確處理好開展機關作風建設活動與做好各項工作的關係,把機關作風建設活動同解決我市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做好當前各項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精心謀劃和推進活動各個環節工作,確保機關作風整治活動不虛、不空、不偏、不走過場,切實提升機關作風建設的質量和效果,用解決問題和推動工作的實際成效、用廣大群眾的好評來衡量和檢驗機關作風的效果,切實做到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用供銷合作事業改革發展成果檢驗活動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