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粵供企函〔2024〕231號)文件精神,我社開展梅江區2024年省供銷社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主體遴選,請符合條件的單位積極申報。
一、申報條件
項目實施主體須為供銷社控股的社有企業、基層社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社會化服務組織,實施主體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供銷合作社須為實施主體的第一大股東,且持股比例不低於50%;
(二)具有農業社會化服務實施經驗,原則上從事農業社會化服務兩年以上;
(三)擁有與其服務內容、服務能力相匹配的專業農業機械和設備以及其他能力,確保項目能夠順利實施;
(四)在農民群眾中享有良好的信譽,其所提供的服務在質量和價格方麵受到服務對象的認可和好評;
(五)能夠接受供銷合作社、農業農村部門等管理部門的監管。
二、申報程序
1.申報。項目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報梅江區2024年省供銷社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實施主體申請表及提交相關輔助材料(詳細見附件),明確生產托管實施環節。申報單位將所有書麵材料蓋章件及相關材料彙編成冊,一式三份提交至我社,報送書麵材料的同時,一並報送電子版。
2.遴選。我社根據申請情況,擇優選取托管服務單位,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方案的可行性負責,如有虛假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3.公示。我社將對申報單位提交的材料嚴格審核,在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基礎上,按照嚴格條件、擇優認定的原則確定實施主體。
三、報名時間與地點
1.提交資料截止時間:2024年8月20日下午17:30,逾期遞交材料不再受理。
2.地址:梅州市梅江區江南文化路14-2號;聯係人:黃吉丹;聯係電話:13823857053。
附件:梅江區2024年省供銷社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申報書
梅州市梅江區供銷合作聯合社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