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供銷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和《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關於實施供銷合作社培育壯大工程的戰略部署,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廣東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深入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在服務鄉村振興戰略中的獨特優勢和重要作用,根據省供銷社《關於印發全省供銷合作社培育壯大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供合〔2020〕30號)要求,特製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改革強社、服務立社、夯基建社、以企興社、從嚴治社,緊緊圍繞“三農”工作大局和鄉村振興戰略的總要求,著力夯實基層基礎、創新體製機製、推進聯合合作,推動供銷合作社高質量發展,切實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更好地發揮作用。到2022年,全市供銷合作社基層基礎全麵夯實,基層社數量質量和社有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為農服務實力明顯提升,雙線運行機製更加健全,成為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力量,成為黨和政府“三農”工作的國家隊。
——與農民利益聯結更緊密。全市係統基層社發展質量、數量、服務能力全麵提升,新建基層社24個,新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社70個,新建農民合作社聯合社5個,新建農村綜合服務社119個。
——為農服務功能更完備。綜合性、規模化、可持續的為農服務體係基本形成,農業生產托管等社會化服務麵積新增10萬畝以上,新建莊稼醫院25個,新建連鎖經營網點350個。
——市場運作更有效。市、縣聯合社“三會”製度健康運行,治理結構得到優化,初步形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全麵從嚴治社製度體係,基本建成社企分開、上下貫通、整體協調運轉的雙線運行機製;社有企業改革發展取得實質性進展,社有資本配置和運行效率明顯提升,培育打造一批農業龍頭企業。
二、聚焦與農民利益聯結更緊密,夯實為農服務組織基礎
(一)改造升級基層社。要按照省社《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社改造建設的意見》(粵供合〔2018〕7號)要求,大力推進基層社升級改造,采取縣級聯社投資、財政扶持、社企共建、村社共建等多種方式,改造升級薄弱基層社9個。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全麵恢複、升級、改造無資產、無業務、無人員的“三無”基層社,亮出供銷合作社招牌,重建綜合經營設施,築牢為農服務陣地。
(二)大力創建標杆基層社。按照“農民社員主體、自主經營實體、合作經濟組織聯合體和經濟實力強、服務能力強”的要求,創建3個標杆基層社,示範引導基層社提質增效。
(三)著力推動村社共建試點。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大局,創新基層社發展方式,發揮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優勢和村“兩委”組織優勢,積極推進村社共建。2020年選取豐順縣供銷社進行試點,2021年逐步鋪開村級基層社建設。用3年時間,全市新建村級基層社24個,密切與農民組織和利益聯結,實現村級黨組織強基、村集體經濟壯大、農民收入增加和供銷合作社發展的多贏。
(四)積極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社。通過共同出資、共創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每年領辦、創辦和培育一批管理民主、製度健全、產權清晰、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示範社,引導農民合作社規範發展,增強市場競爭和服務帶動能力,帶動小農戶融入農業產業鏈。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助農服務體係和現代農業產業園的輻射作用,引領帶動農民合作社,提升為農服務能力,每個縣域助農服務平台要帶動新辦1個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每個鎮村助農服務中心要帶動新辦1個以上農民合作社。選取蕉嶺縣供銷社全麵開展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著力提高農民合作社發展整體水平。
(五)著力提高農村綜合服務社為農服務能力水平。按照《農村綜合服務社規範》和《農村綜合服務社星級劃分與評定》標準,積極打造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農村綜合服務社星級社,帶動農村綜合服務社改造升級硬件設施,擴大經營業務範圍,統一品牌標識,統一服務標準,提升服務質量和群眾滿意度。積極融入助農服務示範體係建設,發展新型服務業態,推進經營服務網點向城鄉社區延伸,築牢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前沿陣地。
(六)進一步加大開放辦社力度。通過組織開放、產權開放、經營開放、服務開放等形式,加大聯合合作,整合係統內外資源、擴大群眾基礎、拓展服務功能,壯大自身實力。要推進基層供銷社開放辦社,廣泛吸納小農戶、各類合作經濟組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入基層供銷社,通過開放辦社體製機製的創新,提高入社社員在辦社治社中的參與度和話語權,把基層供銷社打造成為開放、民主、共贏的合作經濟組織聯合體。鼓勵致富能力強、發展帶動能力強的農村能人、村“兩委”幹部擔任或者兼任基層供銷社負責人,充實加強基層供銷社人才隊伍。要推進開放辦企業,通過產權聯合、項目合作、資產對接、業務整合等方式,吸納擁有為農服務理念、承認供銷合作社章程、接受供銷合作社管理的具有影響力和良好成長性的社會企業進入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體係。
三、聚焦為農服務功能更完備,全麵推進助農服務示範體係建設,壯大提升為農服務實力
(一)積極發展“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發揮流通優勢,與農民合作社及其聯合社、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加強資源整合、深化業務協同,共同打造為農服務綜合平台。推動有條件的供銷合作社通過領辦農民合作社聯合社,整合成員農民合作社、金融機構等服務資源,為成員合作社及農民社員提供綜合服務。在有條件的地方爭取黨委政府支持,構建由供銷合作社牽頭、農民合作社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共同參與的綜合合作新機製,彙聚各方服務資源,創新農業生產組織和服務方式,為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和小農戶提供綜合服務。每年選取一個縣探索建設“三位一體”綜合合作試點。
(二)推進新型鄉村助農服務示範體係提質增效。依托社有龍頭企業,聯合農民合作社、種植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延伸發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種、統防統治、農資農技、冷鏈物流配送、農村電商、產地收集加工、產業鏈金融等專業化服務,進一步完善和優化助農服務平台(中心)的功能,重點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效果。充分利用農村綜合服務社、農民合作社、村集體的設施,新建改造一批設施功能全、信息化水平高的服務站點。2020年全麵建成11個縣域助農服務綜合平台和 104個鎮村助農服務中心;到2022年,基本建立起覆蓋全程、形式多樣、綜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助農服務示範體係,成為我省新型鄉村助農服務體係的重要支撐力量。
(三)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整縣推進試點。堅持經營性與公益性、專業性與綜合性相結合和因地製宜、分類推進的原則,發揮供銷合作社的組織體係和經營網絡優勢,計劃選取1個縣級社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整縣推進試點”, 每縣選取1-2種當地特色優質農產品,探索適合小農戶生產特點的社會化服務,密切與小農戶的利益聯結,在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服務鄉村振興戰略中發揮獨特作用。
(四)著力培育供銷合作社服務品牌。加強“中國供銷合作社”標識宣傳推廣和使用管理,加大普及力度,防範非法冒用,提高供銷合作社品牌知名度和社會公信力。引導社有企業和農民合作社開展有機、綠色、無公害等產品質量認證與管理,規範產品和服務商標注冊,做好品牌運營和維護。深入實施“綠色農資”行動,開展農藥化肥減量行動,提升綠色農資產品供應比例,築牢“綠色供銷”農資服務品牌。做優做強梅州柚、嘉應茶、平遠橙、客都米等優勢傳統產業。圍繞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對接全國“扶貧832”平台及廣東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網絡銷售平台,承接政府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的優質貨源組織、分揀加工、質量檢測、銷售配送等業務,打響“責任供銷”服務品牌。積極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統籌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係建設,在鄉村生態振興中創建“美麗供銷”環保服務品牌。
四、聚焦市場運作更有效,進一步構建雙線運行機製,提升供銷合作社發展質量
(一)切實完善聯合社主導的行業指導體係。市、縣供銷社要加強黨的全麵領導,切實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的重要作用,以黨建促社建,推進全麵從嚴治社。市、縣供銷社要按要求完成今年建立完善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的建設任務,優化治理結構和提升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強化聯合社為成員社服務、為基層供銷社服務的工作導向,建立完善聯合社對成員社工作的考核機製和成員社對聯合社工作的評價機製,確保全係統目標同向、工作同步。加強統籌協調,發揮組織體係和生產流通優勢,構建上下聯動的應急響應機製,形成整體合力,承擔社會責任。強化聯合社層級間聯係,履行好行業管理、政策協調、資產監管、教育培訓職責。發揮社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職責作用,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投融資、全麵預算、財務監督、風險防控等製度,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規範運行各級供銷合作社合作發展基金,統籌用於基層社建設和為農服務。
(二)進一步打造社有企業支撐的經營服務體係。理順社企關係,實行社企分開,保障供銷合作社的出資人權益和社有企業的法人財產權與經營自主權。推進社有企業聯合合作在跨區域橫向聯合和跨層級縱向整合上取得實質性進展,促進各類要素資源向為農服務優勢領域和骨幹企業集中。加快社有企業業態創新,開展項目共建,加大信息互聯,增強應對市場的靈敏性和抗風險能力。推進省社龍頭企業與市縣聯合社社有企業、基層供銷社的股權聯結和業務對接,在農產品銷售、農資農技、農業社會化服務、冷鏈物流、電子商務等行業實現資金與項目的合作。進一步完善現代企業製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權責對等、運轉協調、有效製衡的經營監督機製,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壓縮管理層級,提高管理效率。
(三)積極推進涉農協同服務機製建設。各級聯合社要主動爭取黨委、政府支持,積極承擔相關服務職責或政府購買服務,努力成為黨和政府做好農業農村農民工作的重要載體和抓手。加強與其他涉農部門及企事業單位聯合合作,依托自身服務網絡整合各類服務資源,提升綜合服務能力。著力推進與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服務對接,組織帶動小農戶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努力使小農戶成為發展現代農業的積極參與者和直接受益者。城市供銷合作社要發揮區位優勢,加強農產品批發市場和經營網點建設,打通農產品從生產基地到市民餐桌的“最後一公裏”,實現城鄉供銷合作社優勢互補,推進城鄉一體化和融合發展。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領導責任。要從鞏固黨在農村執政基礎、更好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大局的高度,重視抓好培育壯大工程的組織實施。要成立專門工作班子,製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和具體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建立市、縣社領導班子成員定點聯係下級社和基層供銷社製度,做到精準指導、精準服務、精準支持。市社要落實本地區工程實施的領導責任,加強整體謀劃,層層壓實責任,統籌推進組織、經營和服務體係建設,加強資源整合;縣社要落實培育壯大基層組織體係第一責任,用好基層供銷社“一社一卡”信息化管理平台,與基層供銷社共建項目、共享網絡、共謀發展。
(二)分步推進實施。2020年7月底前,市社製定本地區培育壯大工程實施方案,細化本級和所轄各縣級供銷合作社承擔的三年任務目標,明確時序進度,推動培育壯大工程及時啟動、全麵展開。今年開始,每半年市社將組織各縣社開展一次自查評估,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項及時整改,對有關工作經驗進行梳理總結和推廣。2021年下半年,市社將通過交流檢查等方式總結各縣經驗做法,推動培育壯大工程深入實施。2022年年底前,市社對各地培育壯大工程實施進展情況進行全麵評估總結,宣傳先進典型,推廣成熟經驗做法。
(三)加大政策支持。市、縣社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重視支持,將供銷合作社培育壯大工程或者其中一些專項納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深化農業農村改革重點工作予以推進。市、縣社建立合作發展基金,提取社有資本收益,爭取財政資金扶持,尋求社會支持,統籌用於基層供銷社建設和為農服務。加強與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溝通協作,積極爭取政府職能部門和金融機構對供銷合作社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項目、資金和信貸支持,承接麵向農村的公共服務。
(四)加強人才支撐。推動縣社機關工作人員到基層供銷社開展定點幫扶,幫助協調解決實際問題。創造條件鼓勵村“兩委”負責人依照法定程序擔任基層供銷社主任,加強對基層供銷社負責人培訓,吸納有誌投身供銷合作事業的農業職業經理人、農村青年、返鄉農民工、農技推廣人員、農產品經紀人、大中專畢業生和退役軍人等進入基層組織工作。在實施培育壯大工程中,及時發現、培養和使用人才。
(五)強化督導宣傳。各縣級社要製定年度實施計劃,每季度結束後的一周內向市社報告上季度培育壯大工程進展情況。市社將對縣級社開展專項督導,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深入總結各地典型經驗和做法,多種方式加強宣傳和推廣,發揮好示範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