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繳存職工:
為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關於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和梅州市《關於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梅市建字〔2023〕104號)精神,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有關會議要求,更好地滿足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經研究,現就優化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通知如下:
一、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我市無房產,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首套房政策執行。
二、職工家庭在我市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國範圍內已經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套數認定以職工家庭在我市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確定的房產套數為準。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5日
(梅市公積金【2023】56號 )關於優化我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