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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複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23-09-06 14:59:39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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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請全力以赴解決群眾辦事堵點問題加快實現亚博网址链接 “一網通辦”的通知》(發改電〔2018〕200號)要求,為解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業務時,不光要核驗職工身份證原件,還要提供複印件”問題,方便繳存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5月20日起,繳存職工的身份證明材料複印件不再作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等個人業務的要件。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理相關個人業務時,不再要求繳存職工提供身份證明材料複印件,可通過拍照、掃描等方式留存身份信息,並歸入業務檔案。暫不具備條件、確需留存身份證明材料複印件的,由管理中心掃描打印或複印,不得收取繳存職工費用。

  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加強與當地政務信息共享主管部門聯係協調,充分利用人口信息庫共享核驗手段,盡快實現對繳存職工身份信息查詢共享、係統調用和對比核驗,切實減少繳存職工辦理業務提供的材料。

  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進一步梳理業務辦理流程和辦理要件,抓緊開展相關規範性文件修訂工作,並在業務辦理網點顯著位置設立宣傳牌、公告欄予以明示。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