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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三屆七次全體委員會議有關決議事項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23-08-26 16:38:59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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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繳存單位和職工:

  為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提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的便利度,進一步減輕繳存職工購房的首付壓力,減少繳存職工利息支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我委審議通過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的有關決議事項,現將有關決議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雙方繳存最高限額為40萬元,單方繳存最高限額為25萬元;各類高層次人才、“青梅計劃”人才貸款額度同步上浮。

  二、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作首付。在我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本市商品住宅(含二手住宅)時,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用於支付首付款。  

  三、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四、本決議事項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反映。

  五、本決議事項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