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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公積金中心 通知公告 關於做好梅州市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比例調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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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梅州市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比例調整工作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25-06-25 09:14:25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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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繳存單位、繳存職工: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梅市公積金委〔2024〕4號)等相關規定,現就我市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內容

  (一)繳存年度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繳存基數

  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統一調整為2024年度個人月平均工資,工資組成按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製字〔1990〕1號)計算。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低於省政府公布的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1750元,不高於2024年本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     25029元。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基數由個人申報確定,繳存基數上下限和職工繳存一致。

  對於繳存基數未按上述規定執行的繳存職工或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單位或靈活就業人員應予以調整。

  (三)繳存比例

  單位職工:單位職工繳存比例和職工個人的繳存比例下限均為5%,上限均為12%,取1%的整數倍。同一繳存單位執行相同繳存比例,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原則上需一致。經營困難單位可按政策規定申請降低比例或緩繳,待效益好轉後提高繳存比例或恢複繳存及補繳公積金。

  靈活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為12%。由靈活就業人員自行申報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四)月繳存額

  1、上下限標準。

  單位繳存職工:我市2025年度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3003元(四舍五入取整),單位和個人月繳存總額上限為6006元。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為88元(四舍五入取整),單位和個人月繳存總額下限為176元。

  靈活就業人員:由個人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根據本人實際收入情況自主確定基數和比例(需在上下限範圍內),月繳存額上限為3003元,下限為88元,不設單位繳存部分。

  2、計算方法。

  單位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按單位月繳存額與個人月繳存額的合計數確定。具體計算方法為:

  單位月繳存額(四舍五入取整)=繳存基數×單位繳存比例;個人月繳存額(四舍五入取整)=繳存基數×個人繳存比例;月繳存額(即月彙繳總額)=單位月繳存額+個人月繳存額。

  靈活就業人員:月繳存額具體計算方法為:靈活就業人員月繳存額(四舍五入取整)=繳存基數×個人繳存比例。

  二、辦理要求

  (一)辦理時間

  2025年7月1日至8月31日。

  (二)辦理方式

  “指尖辦”:單位經辦人登錄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大廳(單位用戶)在線辦理;靈活就業人員登錄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大廳(個人用戶)或“梅州公積金”微信公眾號辦理。

  線下辦理:單位經辦人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清冊》《繳存比例調整登記表》、靈活就業人員提供《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額調整表》至全市任一公積金辦事網點辦理。

  (三)注意事項

  1、請各繳存單位、繳存職工在辦理年度調整工作前,先完善單位和職工個人基本信息,確保信息真實、完整和準確,並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年度調整工作。

  2、調整後的繳存基數、繳存比例應告知職工本人並接受監督,在新的繳存年度按時、足額、全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完成後,本繳存年度內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原則上不得變更)。

  3、相關業務操作指引及表格請掃以下二維碼。

1.png

  線上辦操作指南

2.png

  線下辦相關表格

  三、谘詢渠道

  關注“梅州公積金”微信公眾號,在“便民服務-人工客服(或DeepSeep智能客服)”谘詢,或直接致電各管理部電話。

  市      直:0753-2283281、0753-2285812;

  梅縣管理部:0753-2565089;

  興寧管理部:0753-3262932;

  豐順管理部:0753-6688533;

  蕉嶺管理部:0753-7867363;

  平遠管理部:0753-8833905;

  大埔管理部:0753-5533585;

  五華管理部:0753-443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