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全麵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論述精神,堅持租購並舉,製定出台《梅州市住房公積金支持實體經濟發展23條措施》,研究出台了一係列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政策,更好地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釋放政策紅利,助力推動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一、降低貸款首付
目前我市公積金首套房貸款首付比例為20%,二套房首付比例為30%。同時,我市還出台住房公積金作首付的政策,進一步減輕職工購房壓力。
二、提高貸款額度
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單方提高到30萬元、夫妻雙方提高到50萬元,貸款額度基本上占到房屋總價的60%到70%。落實“1+N”人才政策,對在梅落戶購買首套自住房人才貸款的,可上浮20%至100%的額度。
落實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可在最高貸款額度的基礎上上浮20%。
三、優化首套房認定
優化首套房認定標準,梅州無房即為首套。
四、取消貸款戶籍限製
取消戶籍限製政策,推行“亮碼可辦”,異地繳存職工可在梅州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到25萬元。
五、大力促進住房消費
購房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還可申請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實現“一人購房全家幫”。在本市未申請住房貸款的,購房可多次提取。租房提取最高限額提高至1080元,多子女家庭提取額度可再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