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委收到豐順縣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徐頌賢申報見義勇為人員的申請,經核查,初步認為徐頌賢的行為符合《梅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辦法》之規定,擬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現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個人和單位均可通過來信、來電和電子郵件等形式向梅州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反映情況和問題。以個人名義反映的須留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單位印章。
公示時間: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5日
聯係地址:梅州市嘉應東路1號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電話(傳真):2169488,電子信箱:mzjyywpwh@126.com。
附件:徐頌賢見義勇為簡要事跡
梅州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2024年12月18日
徐頌賢見義勇為簡要事跡
2024年5月13日下午14時30分左右,豐順縣湯南鎮龍山中學學生林某君一時想不開自己從湯坑鎮金甌路矮橋跳入河中。駕車途經此處的徐頌賢發現落水少女後,立即停車進行救援。其一邊撥打110報警電話,一邊快步沿著矮橋步梯遊到落水的林某君旁。為了確保安全,徐頌賢用兩隻手把她扛在肩膀上,緩慢往矮橋步梯方向移動,成功將林某君救回安全地帶,並進行言語安慰。待出警的民警到達現場後,徐頌賢又配合民警將林某君抬到救護車上。在救人過程中,徐頌賢的雙腳被劃傷流血,直至救護車離開後才離開現場回單位上班,近期經被救助人家屬的多方尋找才找到救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