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委收到興寧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李劍雄申報見義勇為人員的申請,經核查,初步認為李劍雄的行為符合《梅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辦法》之規定,擬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現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個人和單位均可通過來信、來電和電子郵件等形式向梅州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反映情況和問題。以個人名義反映的須留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單位印章。
公示時間: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5日
聯係地址:梅州市嘉應東路1號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電話(傳真):2169488,電子信箱:mzjyywpwh@126.com。
附件:李劍雄見義勇為簡要事跡
梅州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2024年12月18日
李劍雄見義勇為簡要事跡
2024年10月5日12時許,興寧市永和鎮衛生院醫生李劍雄在下班回家途中經過興寧市鴻源大道鴻源花園路段,發現有一個小女孩因騎自行車摔倒躺在地上,出於醫生的本職,李劍雄停下車前去查看情況。經過初步檢查發現女孩臉色蒼白、四肢冰冷、脈搏虛弱,臉部、手部有擦傷,已經處於昏迷狀態。見此情形,李劍雄初步判斷該女孩摔倒後有顱腦損失可能,情況較為危急,需要馬上到醫院進行救治。現場旁觀的一名好心男孩願意幫忙,男孩在後排抱住昏迷的女孩,李劍雄駕駛車輛前往興寧市人民醫院急診科。送至醫院後,李劍雄也沒有離開,全程陪同檢查,墊付其檢查費用,直到女孩家屬到達醫院後才默默離開。因送往醫院救援及時,摔傷女孩最終轉危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