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新增
電子監控設備的公示
為了進一步加強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範機動車行車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轄區道路交通實際,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新增啟用電子監控設備及采集交通違法行為地點公示告知如下: 公示期: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9日止,公示結束後將對上述路段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采集、錄入、處罰。 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法規,文明駕駛、安全出行。 特此公示。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