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委收到平遠縣評定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餘文珠申報見義勇為人員的申請後,經核查,初步認為餘文珠的行為符合《梅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辦法》之規定,擬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現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個人和單位均可通過來信、來電和電子郵件等形式向梅州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反映情況和問題。以個人名義反映的須留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單位印章。
公示時間: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7日
聯係地址:梅州市嘉應東路1號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電話(傳真):2169488,電子信箱:mzjyywpwh@126.com。
附件:餘文珠見義勇為簡要事跡
梅州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2024年1月30日
餘文珠見義勇為簡要事跡
2024年1月12日下午17時許,餘文珠(女,平遠縣婦幼保健院檢驗師)駕駛電單車路過平遠縣大柘鎮振興街教師村的一村道時,看見小村道前圍聚了一群人,出於職業敏感性,她馬上走了過去,發現一穿著校服頭部受傷的學生倒在了村道旁的田埂裏,校服上的斑斑血跡令人觸目驚心。餘文珠詢問了解到受傷學生不會頭暈後,立即呼喊周邊圍觀群眾幫忙把受傷學生扶起,隨後將其固定在電單車後座,直奔平遠縣中醫院進行救治。經過及時送醫受傷學生已無大礙,餘文珠聯係其家人來醫院陪護後才離開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