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委收到大埔縣評定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張樹泓申報見義勇為人員的申請後,經核查,初步認為大埔縣公安局巡警大隊輔警張樹泓的行為符合《梅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辦法》之規定,擬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現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個人和單位均可通過來信、來電和電子郵件等形式向梅州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反映情況和問題。以個人名義反映的須留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單位印章。
公示時間: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30日
聯係地址:梅州市嘉應東路1號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電話(傳真):2169488,電子信箱:mzjyywpwh@126.com。
梅州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