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麵:
    字體:
    對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公安局 公示公告 關於征集養老詐騙違法犯罪線索的公告
梅州警視網
當前位置:首頁 > 政務公開 > 政府機構 > 市公安局 > 公示公告
關於征集養老詐騙違法犯罪線索的公告
來源:本網   時間:2022-05-19 08:53:07   瀏覽:-
字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和省市關於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部署會議精神和工作安排,依法嚴厲打擊整治養老詐騙犯罪,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及社會和諧穩定,從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梅州市公安局向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公開征集養老詐騙違法犯罪線索。

一、舉報內容

  以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養老產品”、宣稱“以房養老”、代辦“養老保險”、開展“養老幫扶”等為名,設置陷阱,誘導消費,實施詐騙、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合同詐騙、銷售偽劣商品等侵害老年人財產權益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主要有以下表現形式:

(一)利用互聯網、手機APP等設置“套路”,誘導老年人“消費”“投資”等涉詐問題;

(二)違規使用養老服務設施用地變相開發房地產,以及其他涉及養老服務設施用地違規建設項目的涉詐問題;

(三)以提供“養老服務”為名,誘騙老年人以“辦卡”“充值”“投資”等形式預交高額費用,以及其他養老服務領域涉詐問題;

(四)違反城市管理相關規定在城市街麵張貼養老產品宣傳廣告等問題;

(五)打著“老年旅遊”等幌子,用“免費旅遊”“儲值投資”“消費返利”等方式誘騙老年人預交高額費用,以及其他老年人旅遊領域涉詐問題;

(六)打著“文化藝術品交易”等幌子,用無實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現、承諾代銷、約定回購等方式誘騙老年人投資,以及其他涉老藝術品經營領域涉詐問題;

(七)養老機構內設的無資質醫療機構、無行醫資質人員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等涉詐問題;

(八)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義進行虛假宣傳、製售偽劣商品等涉詐問題;

(九)打著投資“養老項目”等旗號,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對象吸收資金,誘騙公眾特別是老年人“投資”“理財”等涉詐問題;

(十)打著“以房養老”等旗號,誘騙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違法犯罪問題;

(十一)以代辦“養老保險”、開展“養老幫扶”等為名實施的嚴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詐騙違法犯罪問題;

(十二)假借“養老”之名實施犯罪、騙取公私財物的其他違法犯罪問題。

(十三)其他涉及養老詐騙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舉報方式

1、電話舉報:梅州市公安局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辦,賴警官,0753—2169352(工作日)110(長期使用);

2、信件舉報梅州市公安局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辦(梅州市梅江區嘉應東路1號梅州市公安局),郵編:514021。

  公安機關呼籲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此次專項行動,切實築牢識騙防騙心理防線,踴躍舉報涉老詐騙問題線索。公安機關將對舉報人、舉報內容嚴格保密,依法保障舉報人的合法權益。舉報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問題,利用舉報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梅州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