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委收到豐順縣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關於申報曾武豐、曾賢誌見義勇為的申請》後,經調查走訪,初步認為曾武豐、曾賢誌行為符合《梅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辦法》之規定,擬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現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個人和單位均可通過來信、來電和電子郵件等形式向梅州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反映情況和問題。以個人名義反映的須留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單位印章。
公示時間: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7日
聯係地址:梅州市嘉應東路1號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電話(傳真):2169488,電子信箱:mzjyywpwh@126.com。
梅州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