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成立梅州市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公告
為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推動建立火災隱患群防群治工作機製,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努力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不斷推動“平安梅州”建設。市公安消防局決定成立梅州市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現將有關事項進行公告,敬請廣大市民對火災隱患及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一、舉報方式
個人和單位均可采取來電、來信、來訪等形式舉報,以個人名義舉報的提倡實名舉報,以單位名義舉報的應加蓋單位印章。
二、舉報範圍
梅州市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受理梅州市範圍內的下列火災隱患或消防違法行為:
(一)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誌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設置影響逃生、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六)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
(七)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
(八)在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災危險的施工、維修作業的;
(九)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
(十)其他火災隱患和違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舉報渠道
(一)舉報電話:0753-6119119 轉8321,0753-6133857(受理時間)。
(二)傳真電話:0753-2280119。
(三)電子郵箱:mz_hzyhjb@163.com。
(四)來信和來訪舉報地址:梅州市中環東路19號市公安消防局四樓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郵政編碼:514021。
梅州市公安消防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