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 責 人:吳特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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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全市統一規劃體係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發展改革領域有關規章草案。提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結構優化、現代化經濟體係建設、高質量發展的目標、任務以及相關政策。負責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的評估督導工作。
(二)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岀政策建議。研究分析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相關建議,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擬訂少數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參與擬訂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財政、金融和土地政策。
(三)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製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製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市場經濟製度和現代化經濟體係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麵清單製度。牽頭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四)協調推進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提出政策措施意見。牽頭實施“一帶一路”建設。負責全口徑外債管理。組織擬訂全市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
(五)負責全市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牽頭編製市級政府年度投資計劃。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按權限審批、核準、備案重大項目。推進投融資體製改革,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負責市重點建設項目的綜合管理,編製市重點建設項目計劃並協調實施。負責重大項目的評估督導工作。
(六)組織擬訂並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區域發展重大問題。負責規劃和統籌協調各類重大區域發展平台。協調推進全市區域合作與對口幫扶工作。推進落實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編製並推動實施市新型城鎮化規劃。承擔跨市區域合作相關工作。
(七)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統籌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實施重大產業工程。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分析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牽頭擬訂並協調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規劃。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擬訂重要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八)負責重大基礎設施的綜合協調。統籌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擬訂、審核能源發展戰略和重大規劃。協調推進能源體製改革。推動能源結構調整,開展能源合作。統籌協調綜合交通發展有關重大問題。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數字經濟發展重大政策和項目,協調解決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麵重大問題。
(十)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係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完善社會保障等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推進社會信用體係建設。
(十一)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複、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製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有關工作。提出能源消費控製目標並協調組織實施。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編製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參與軍民融合有關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製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糧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和物資儲備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品種目錄的建議。負責市級儲備糧、儲備物資的行政管理,組織實施儲備糧、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
(十四)統籌推進落實糧食安全政府責任製和相關考核工作。監測市內外糧食和儲備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承擔軍糧供應管理工作。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指導監督糧食行業和物資儲備安全生產工作。
(十五)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和儲備政策落實情況以及糧食流通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等環節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擬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財政投資項目。
(十六)負責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發展和運行調節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負責能源預測預警。推進能源市場建設。組織推進能源重大裝備產業發展,組織協調能源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配合做好石油儲備相關工作。
(十七)負責全社會節能工作,擬訂節能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組織實施節能監察。推進能源清潔高效利用。
(十八)指導監督能源安全保障,參與能源應急保障工作。負責主管石油天然氣管道(城鎮燃氣管道和煉油、化工等企業廠區內管道除外)保護工作。指導監督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和電力運行安全監管。負責能源行業安全生產統計分析。負責對電力設施的規劃、建設、保護等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依法製止和查處危害電力設施的行為。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省能源局等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
1.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到管宏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分析大趨勢、研究大戰略、協調大政策、推進大項目,統籌全麵創新改革,推進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的直接幹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2.強化製定全市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係的職能,建立健全規劃管理製度,構建市發展規劃與各類政策的協調和工作協同機製,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和引領作用。
3.創新完善宏觀調控,加快形成建設現代化經濟體係和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製度安排,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製,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綜合施策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風險,保持全市經濟在合理區間運行。
4.深入推進簡政放權,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麵清單製度。深化投融資體製改革和價格改革,完善社會信用體係,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5.改革完善儲備體係和運營方式,完善地方儲備,充分發揮政府儲備的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商業儲備,推動形成各級、各類儲備互為補充的協同發展格局。加強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預警,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強化動態監控,提高儲備防風險能力。加強監督管理,創新監督方式,強化安全生產,監督儲備主體做好收儲、輪換,確保相關儲備物資收得進、儲得好、調得動、用得上。
6.強化能源發展規劃引領,提高能源公共服務水平。積極探索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係。轉變事中事後監管方式,依法行使能源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監管能力建設,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及時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