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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工作動態 以簡化村莊建設審批程序為抓手 助推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
以簡化村莊建設審批程序為抓手 助推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
來源:本網   時間:2021-05-18 20:30:15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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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23日,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聯合印發《廣東省村莊建設項目施行簡易審批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從適用範圍、審批流程、前期工作、招標投標政策、發揮基層組織和村民主體作用、項目監管、保障措施等方麵,提出具體舉措,指導地方提高村莊建設項目審批實效。

  對於總投資1000萬元以下適用簡易審批的村莊建設項目,《實施意見》重點從以下方麵作了優化簡化:一是提出合並辦理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等審批環節,隻批複可行性研究報告。二是規定使用集體建設用地開展建設的,項目單位無須辦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製的農村零星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項目以及農業種養設施項目,免於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三是允許各市、縣結合實際,依法將審批權限委托、下放鄉鎮政府。四是鼓勵縣級地方通過發布可行性研究報告申報範本等方式,加大對項目單位指導力度。五是明確可依法不進行招標的規定。

  村莊建設項目體量小而數量多,若小項目也像大項目一樣辦理一整套手續,既浪費了許多的審批成本又讓基層增加了許多不必要的工作負擔。《實施意見》出台後,將破解村莊建設項目手續繁雜這一問題,比如項目審批主要環節由3個縮減至1個;部分項目村民可直接到鄉鎮政府申請,不用跑到縣城辦理;符合文件要求的項目可免去辦理規劃選址和用地報批手續以及不用進行招標等。下一步,我市將認真貫徹執行《實施意見》,細化措施、加強指導、創新監管,進一步擴大農業農村有效投資,助推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